【輕盤點】假新聞泛濫 各國政府有何對策?

2019-03-20 13:55:37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俄羅斯總統普京18日簽署法令,禁止個人或機構發放假新聞及不尊重政府的言論,違法者可被罰款或監禁,以加強規管網上言論。實際上,各國近年開始打擊假新聞,但卻往往引來「箝制言論自由」批評,當中更有國家立法後不足2日便急急撒回。

俄羅斯

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周一(18日)簽署一項法案,禁止傳媒發放假新聞及不尊重政府的不實消息,違法媒體可被罰款或監禁。該法將對傳播「明顯不尊重俄國社會、政府、官方、憲法或是政府機構」的公開言論、訊息,進行懲罰。

該法列明,傳播「假新聞」的線上新聞媒體和網路用戶,將面臨最多150萬盧布(約18萬港元)罰款;而涉嫌污辱國家性象徵(包括總統普京)的人,將會被處以30萬盧布(約3.6萬港元)的罰款,及監禁15日。

德國

德國一直被視為最嚴厲打擊假新聞的國家,2017年6月30 日德國聯邦議院通過《社交網路強制法》(Netzwerkdurchsetzungsgesetz),並規定擁有200萬以上使用者的社交平台,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在獲通報後24小時內,須撤除「明顯非法」(offensichtlich)的仇恨言論、恐怖主義、種族主義內容及假新聞,阻止其擴散。

若非屬明顯之違法,除非訊息具有爭議,應由中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審查,否則也須在7日內處理。而相關公司若違反此等規定,將面臨5千萬歐元的罰款(約4.4億港元)。

法國

法國現行的《新聞自由法》頒布於1881年,當中已包括防止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相關條文,違反者可處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最高4萬5千歐元(約40萬港元)。

為了強化相關法例,法國於2018年7月通過新法案,針對選舉前3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禁止錯誤資訊的傳播。根據法案,候選人於選舉期間,有權對有爭議的新聞報道控告媒體,再由法院作出裁決;如被裁定為失實報道,可要求媒體公司刪除相關報道。

美國

美國《反外國宣傳和造謠法》於2016年生效,由國務院成立跨部會「全球作戰中心」,以對抗來外國政府的政治宣傳。此外,美國國會內亦有聲音建議實迤施「誠實廣告法案」(Honest Ads Act),規定電視、電台、紙媒或數位媒體上的政治宣傳廣告,須標示贊助方。

埃及

埃及國會2018年7月通過一項法律,允許政府懲罰發表假新聞的媒體,並封鎖社群軟體的帳號,而違法者或會遭起訴。法例列明當局可以「假新聞」為由,在未取得法院令狀的情況下,關閉有5千以上追隨者的社群媒體帳戶,並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封鎖網站內容。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的《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Anti-Fake News 2018)由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於2018年4月提出,列明任何人(無論是否馬來西亞人、或是居於海外)在知情下使用傳統新聞媒體、數位刊物及社群媒體散播假新聞,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約96萬港元)及監禁6年。

然而,法案實施不足半年,在8月便遭國會下議院表決推翻。其後在9月12日,該動議提呈至國會上議院時,上議院以28票反對、21贊成和3票棄權,將動議擋下,無法順利將法案廢除。

印度

2018年4月2日,印度政府通過立法打擊假新聞,如果新聞記者或機構被認定製作或傳播假新聞,相關個案會轉介至印度新聞評議會和新聞廣播協會,委員包括部分執政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BJP)成員。

在協會調查後,如確認記者撰寫或傳播虛假新聞,首次違規將被暫停記者資格6個月,第2次違規將被暫停記者資格一年,如果第3次違規,將永久取消記者資格。然而,法案被外界抨擊是箝制新聞和言論自由,當局最終在不到48小時撤回法案。

發佈於 輕盤點
By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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