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盤點】 各界怎麼看政府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具港獨含義?

2020-07-03 11:46:09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香港特區政府2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3日表示,單是叫口號的確未必構成犯案,但已構成表徵,可以追查叫口號的人之意圖和行動。

具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含意

香港特區政府2日晚間發出聲明,指7月1日有參與違法和暴力活動的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政府發言人2日作出嚴正聲明表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政府發言人指,特區政府嚴正譴責任何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單是叫口號的確未必構成犯案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3日上午在《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上表示,一直覺得此口號有問題,因「光復」有本來是屬於你,現時要取回的意思;《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份,質疑有人提「光復」,是否即是要推翻一些事。譚惠珠稱,去年區議會選舉無人因為這口號而被取消資格,感覺似乎是「走漏」,認為單是叫口號的確未必構成犯案,但已構成表徵,可以追查叫口號的人之意圖和行動。譚惠珠舉例表示,若組織人群一起叫喊口號,而又牽涉暴力,就有機會觸犯港區國安法,強調不能僅以一句口號判定,而是要按事件的整體作分析。

郭榮鏗質疑有關做法是文字獄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香港電台》同一節目上表示,質疑有關做法是「文字獄」,指明《港區國安法》的目的,不是處理國家安全,而是打壓言論自由,是極權的展示,又指《港區國安法》通過前,特首曾表明有關法例只是針對很小撮人士,又說不會以言入罪,然而今日就指不可叫有關口號,甚至不可藏有相關文宣及標語。他對香港今日的局面感到悲哀,認為已失去自由。

梁家傑指是起訴行為並非意圖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在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都有「旨在」的字眼,而「旨在」代表不用作出作為,只要有意圖都可能被控告,而本港的刑事法是起訴行為,並非意圖,認為《港區國安法》會影響到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他指《港區國安法》以「大陸法」用語起草,異於本港現行制度,存在很多含糊不清的地方,並非用上客觀字眼,質疑當局是要以語言不詳的聲明,來震懾港人。

政府發出聲明是便利執法人員

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傾向同意有關解讀,認為若有人要改變特區制度,可能已干犯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罪,若改變制度,去成立新制度或一個獨立體,可能會構成分裂國家的意向及目標,已符合法例下其中一個要素,餘下就要證明該人是有組織、策劃或實施。

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

湯家驊指,若有人將有關標語四圍展示,已距離干犯《港區國安法》行近一步,但不代表已干犯法例,相信法庭不會單靠標語裁定涉案人士違犯港區國安法,社會應小心理解,若日後持有相關標語的人士,被警方截查,相信警方有權、有理由懷疑對方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可以拘捕,但拘捕不等於立罪,仍要時間搜證,視乎證據是否足夠,並交由律政司審視才可檢控;湯家驊指,熟悉司法體系的人士,對政府發聲明不會有未審先判的感覺,因為政府所講的並不是法律,法官所言才是法律,相信政府聲明是便利執法人員,而政府的解釋相信符合一般的看法,亦不為過。

黃碧雲批國安法箝制言論自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對此表示,「光復香港」的意思,是要回真正的、沒有走樣變形的「一國兩制」,及本港原有的言論自由等;黃碧雲認為,當局的做法是借《港區國安法》箝制港人最珍惜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又稱自己也有叫過這句口號,如果因為說過這句說話而被剝奪參選權,就留待大家去評理。

 

發佈於 輕盤點
By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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