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四人判監陳淑莊因做手術押後判

2019-04-24 12:26:02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佔中九子在支持者包圍下進入法院聽取宣判。

 

【香港輕新聞】佔中案九名被告今日宣判,4人被即時判監、3人判緩刑、1人判社會服務令,另陳淑莊因需要進行腦部緊急手術,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各人判刑如下:

●戴耀廷 (54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陳健民 (59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

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朱耀明 (75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監禁16個月,緩刑兩年

●邵家臻   (49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鍾耀華   (25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張秀賢   (24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黃浩銘   (29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同期執行)

●李永達   (62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   (46歲)

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陳淑莊因需進行緊急腦手術押後宣判。

 

陳淑莊將其腦部掃描圖像上載至社交網站。

 

陳淑莊腦部有瘤危及生命需盡快動手術

陳淑莊一方今在庭上呈上3份醫療報告,指出陳淑莊的腦部生瘤需動手術,形容情況屬「危及生命」(life threatening),陳淑莊的醫生將於兩星期內為她安排動手術,故向法庭申請押後6星期判刑。法官陳仲衡最終批准陳淑莊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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