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監委公布李文亮事件調查報告 武漢公安局撤訓誡書致歉

2020-03-20 13:09:18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國家監委調查組昨日(19日)發表「李文亮被訓誡事件」調查報告,提及公安向李文亮發出的訓誡書不當,責令部門撤銷訓誡書,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武漢市公安局昨晚指事件處置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

武漢市中心醫院的眼科醫生李文亮去年12月底向朋友披露武漢有疑似SARS的肺炎個案,被中南路派出所指他發布不實言論,並發出訓誡書。李文亮其後因感染新型肺炎死亡,事件引起中國民眾高度關注。

促撤銷訓誡書追責

國家監委調查組昨日(19日)發布《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並指出由於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社會保障局認定李文亮為工傷

通報亦詳細公布了李文亮醫生的發病、治療、搶救以及撫卹、善後等情況,並指經武漢市中心醫院申請,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認定李文亮為工傷,已按規定全額發放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

武漢市公安局:向家屬鄭重道歉

武漢市公安局晚上隨即發出通報指,該局對李文亮訓誡及發出訓誡書,屬於處置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不規範。該局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

2警察因訓誡失職遭處分

此外,公安局也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的相關責任人作出處分,其中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而同一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則因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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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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