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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國通訊社》20日報道,全國人大香港代表團團長馬逢國表示,在兩會期間,港區代表及委員的部分發言會包括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問題。對於立法方式,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在會議上會提議中央按照基本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全國性法律,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通過香港特區立法會就可以在港實施,由港人執行及香港法院審判。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指,根據基本法第1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因而上述提議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傅健慈表示支持上述提議,並指「這也是現時最佳辦法,同時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爭拗,避免許多社會動蕩,有利整體繁榮穩定以及香港的長遠利益」;「香港回歸已近23年,仍未為23條立法,去年修例風波引發的黑暴,至今已幾乎升級為本地恐怖主義萌芽。23條立法料也將引發類似社會活動,『攬炒派』議員更已明確表示,若9月能奪取立法會超過一半議席,將對政府遞交的任何東西進行反對,屆時政府施政、立法勢必受阻」。
傅健慈認為,23條立法事宜十分迫切,若以陳曼琪提議的方法立法,「只要兩會上提案通過,宣布實施,就可以很快做到。這樣可以盡快抵禦外國的不必要干預,制裁本地顛覆國家的行為,盡快杜絕外國有關勢力和本土的聯系,包括黑金等,對其予以打擊」;「無論怎麽做,逢中必反的反對派都會煽動激進人士上街,從中謀取政治紅利。不過邪不勝正,只要合乎法律程序,就無所畏懼,一定要闖過立法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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