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就UGL事件向立會議員梁繼昌發律師信

2017-03-03 17:35:22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梁繼昌指梁振英向立法會議員發律師信,會令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撕裂。 梁繼昌指梁振英向立法會議員發律師信,會令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撕裂。

 

 

【香港輕新聞】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昨日下午一時收到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律師信,要求他就UGL事件回答一些問題,梁繼昌表示已經派律師處理,由於涉及法律問題,他不再作詳細描述。

梁繼昌形容梁振英做法聞所未聞

但他質疑,如果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言論,每每被民事挑戰,如何監察政府。他又說有關做法是聞所未聞,認為會令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撕裂,希望未來行政長官不要仿傚這個管治方法,對香港人及對國家都絕無好處,期望要一個包容的社會,又希望特首候選人回應事件。

林卓廷指仍未收到ICAC通知完成調查

曾就UGL事件向廉署舉報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說,若廉署完成調查,會向投訴人交代結果,由於他仍未收到有關通知,因此認為調查仍在進行,又說歡迎梁振英出席調查UGL 事件的專責委員會聆訊交代。

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首次開會

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所訂協議的專責委員會,下午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委員會職權範圍、主要研究範疇等。有建制派議員擔心,秘書處訂立的主要研究範疇,有引導委員取向,包括未收到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前,就列出梁振英成為行政長官後,有無按照協議,向UGL提供任何服務或協助,亦有議員擔心部分枝節可能會超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認為要逐條討論是否需要修改。

委員會決定調查梁振英有否遵從申報規定

委員會亦決定職權範圍是調查梁振英在2011年與UGL簽訂協議,並於就任行政長官後,從企業收取四百萬英鎊款項,有否遵從《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下的申報規定、協議與梁振英的行政長官身份有否構成任何利益衝突,以及有關款項有否根據香港法例課稅。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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