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撞警案成國安法首例 司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2020-07-03 17:02:42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涉嫌於7月1日駕駛騎電單車撞向警員的男子,成《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輕新聞影片擷圖)

【香港輕新聞】涉嫌於7月1日駕駛騎電單車撞向警員的男子,遭正式落案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該法例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該案由警隊新成立的國安處處理,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撞警案成為國安法首例

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7月1日,有大批人士在港島參與遊行示威,警方共拘捕370人,其中6男4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5男4女已獲准保釋候查。一名24歲男子涉嫌在7月1日下午駕駛插著「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黑旗的電單車,於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撞向執勤的警務人員,事件中有3名警員受傷。

其後該名男子被警員截停,以涉嫌瘋狂駕駛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將男子拘捕。該名男子今日被正式落案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宗《港區國安法》檢控案件,該案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

https://youtu.be/wirxyd6WTv4

男子被控違國安法兩罪

控罪書指,23歲被告唐英傑,被控兩罪,其一是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被告代表大律師劉偉聰表示,被告現時仍然在東區醫院,腿部骨折,暫未能確定其何時可出院;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6日)午或更早的出院時間再訊,期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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