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蘇蘭斯:目的正義 亦不可不擇手段

2017-11-03 17:11:20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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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民主政制和專制獨裁之間,最大分別之一在於權力的制衡,在傳媒及公眾的監察之下,民選的領袖必需合符公眾的期望。昨天,英國防長因為十五年前的醜聞壓力下台就是一例,一時的行為不符眾望也在可以是政治生崖的終結。

而同一天,在香港立法會上,議員朱凱廸在泛民的共識下,提出引用《議事規則》第88(1)條,驅逐傳媒及公眾人事離開議事廳的議案,又是否符合大眾對代議仕的行為舉止的期望呢?

[box type="shadow" align="" class="" width=""]88. 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

(1) 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可隨時無經預告而起立動議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並指明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適用於當天會議的餘下程序,抑或只於審議某些事項的一段時間。議案一經動議,立法會主席、全體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主席或小組委員會主席隨即須提出該待議議題,而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須先行處理該議題,然後繼續處理該議案動議時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當前的事項。

我當然明白,議案是泛民為反對高鐵一地兩檢拉布的手段,但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不正正是泛民爭取的民主所不恥的行為嗎?

今次的動議是一向偏泛民的「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也出文批評,正可反映其爭議性之大。雖然成功迫使立法會休會,達到拉布的目的。但在爭取自崇高正義的目標的過程之中,輕易放棄道德的底線,泛民議員的行為跟馬基維利主義又行近了一步。

這行動不單損害泛民跟友好傳媒的關係,更賭上新聞自由,亦令大批選民反感。是泛民在宣誓事件失去六個議席之後,最不顧後果的一着,極可能低估了政治風險,且看泛民應該如何拆局。

發佈於 博評
By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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