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陳景祥:打地主不如售公屋

2019-09-25 10:54:20
陳景祥

在傳媒界工作逾30年,曾任職通訊社、電台、報章、網絡媒體,有豐富的編採和管理經驗。曾任教樹仁學院,及中文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碩士班課程。

屯門蝴蝶邨鳥瞰(維基百科圖片)

 

但凡出現社會衝突、街頭抗爭,評論界都會指出,香港其實有許多深層次矛盾未解決。港澳辦在反修例風波發生之後,在7月29日首次召開記者會,發言人楊光就曾經這樣呼籲:「特區政府與全社會應該想方設法推動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特別是幫助年輕人解決在住屋和學業、就業、創業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紓解年輕人的『怨氣』。」

在北京眼中,當前這場街頭騷亂除了「五大訴求」,背後還有年輕人的「怨氣」,而其導因都是關乎經濟而非政治!

拿地產商祭旗 沒止暴制亂效用

早前富商李嘉誠公開發聲,希望執政者能對未來主人翁「網開一面」,隨即惹來「愛國愛港」社團及負責人全力痛擊,指李氏的言論是「暴朝警察施,惡向良民行」;有些評論則指李嘉誠是地產霸權的始作俑者,還翻出舊帳,指李氏的樓盤在經濟不景時也不會降價、向置業者「網開一面」!

李嘉誠被「批」之後,民建聯在9月11日以頭版廣告方式,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大建公屋。民建聯指政府手上土地不多,短期可用作興建住宅的僅約500公頃,只及私人發展商已知土地儲備的一半,因此政府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興建公屋。

民建聯「一貫立場」是反對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這次公開高調轉軚,明顯是轉變了立場,政圈內對此有不少揣測,但不管目的是什麼,把矛頭指向地產商是很明顯的。

隨之而來的,還有政府「忽然刊憲」急推空置稅,在本立法年度首次立法會會議後,即提交議會審議。空置稅是林鄭月娥去年6月公布6項房屋政策新措施的其中一招,向空置逾一年的一手樓單位徵「額外差餉」,徵收率劃一為200%,矛頭也是對準地產商,目的是「逼」他們盡快推出單位。

拿地產商祭旗,不會有太多反對聲音,但對當前「止暴制亂」不會有什麼效用,對爭取民心同樣起不了什麼作用,只是政府想顯示自己仍有些作為、希望能「做啲嘢」,如此而已。

土地房屋肯定是香港的深層次問題,是社會矛盾的根源之一,但「打地主」、徵空置稅、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都是宣傳虛招、遠水救不了近火,港人感受不到即時利益,對解救目前政府的困局更是一點作用都沒有。

租者置其屋最立竿見影

在房屋問題上最立竿見影的,是政府恢復「租者置其屋」計劃(即政府出售公屋),並把規模擴大,提供補地價更大折扣,還富於基層市民,令更多公屋租戶可以成為「真業主」,令他們可以在二手市場出售及購入更適合自己的單位。

出售公屋的好處是見效快、容易做(政府已經做過),基層市民又得到實益,何樂而不為?

租者置其屋是政府在1997年推出,旨在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租戶可以低廉價錢購買現住的單位。房委會當年選定在1982至1994年期間落成的39個公共屋邨出售,合計約 183,700個單位,結果反應良好,計劃持續了8年,房委會一共出售了約135,300個單位(至2017年6月),平均認購率達 74%。

按政府當年的計劃,是在1998年至2007年間,向公屋租戶出售不少於25萬個租住單位,但結果計劃在2002年11月因政府改變房屋政策而終止,原因是政府不願再「干預」房地產市場,故此決定停建居屋,也停止了出售公屋計劃。

雖然停售了多年,但公屋居民仍然支持該計劃,據民主黨今年4月的調查,近六成人表示會考慮購買自住的公屋單位;民建聯今年7月的調查,則有近87%受訪者支持重推租置計劃。

民心所向,置業仍然是大部分香港人致力追求的目標,對基層市民來說,有什麼比「用合理價錢」就可圓置業夢更實惠?打地主都是為了分田分地,香港的制度做不到如此「均富」,但如果只打地主而無「財」可分,民眾又怎會支持 ?

公屋本來就是財富再分配的一項政策工具;香港一直「行之有效」的公共理財就是低稅制、然後以房地產收入支持興建公屋及其他資助房屋。自首任特首董建華之後,歷屆特區政府都不再為港人置業比率設下指標(董建華八萬五建屋計劃目標是七成人有自置居所),然而房屋策略仍會訂下每年私人樓和公營房屋的供應量,政府繼續興建出租公屋,但港人的置業願望從未改變過。

反對「租者置其屋」的其中一個理由,是政府的公屋政策應該是為低收入階層提供住所,把公屋出售之後會減少房委會收回的單位數目,拖慢了輪候公屋市民上樓的時間。事實卻是,2002年終止出售公屋之後,輪候公屋時間不但沒有明顯縮短,近幾年更不斷惡化,平均輪候時間已達5.4年。事實證明,終止出售公屋計劃無助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公屋問題在整體供應量追不上需求,與出售計劃無關。

房委會不願重推租置計劃的另一原因,是指屋邨管理會變得複雜,居於自置單位和租住單位的住客「受不同的管理措施規管,情况並不理想,例如管理扣分制只能處理出租單位,結果是未能全面有效管理屋邨」(見 2012年1月政府答立法會質詢)。這些都是技術問題,不應成為阻礙計劃的理由。

出售公屋應成房策「重中之重」

出售公屋目標是助民置業、還富於民,政府如果重推計劃,應該做得更進取,包括提供更大的售價折扣(可按戶主入伙時間而下調,應可低至市價的10%),鼓勵銀行提供更佳的按揭條件(更長的還款期);更重要的,是研究一個更能負擔的補地價方案,令出售公屋可以有更活躍的二手市場,公屋業主可按自己需要,在二手市場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單位。

房屋是民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經歷反修例風暴之後,特區政府民望重挫,高度爭議的東大嶼填海、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土地等,都會遭遇重重阻力。現在由政黨倡議的《收回土地條例》,在補地價時也會觸發「是否益地產商」的爭議。而且,這些方法沒有幾年甚至上十年都看不見成果。唯獨出售公屋阻力少、收效快,又有民意基礎,不但要恢復,更應擴大規模,成為政府房策的「重中之重」。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發佈於 博評
By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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