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控告七泛民激化對立?如期區選成社會共識?

2019-11-11 13:58:37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距離區議會選舉僅餘兩周,警方8日開始預約拘捕並起訴七名泛民議員,今日(11日)提堂。有意見認為,此舉在時機上「好錯」,「和理非」選民會認為「亂拉、亂告」,激化社會現時對立的情況;亦有意見認為,相信事件對選情的影響不大,未至於有催票效果,惟押後或取消選舉,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選舉在安全的環境下如期進行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將會激化社會對立的情緒

《明報》11月11日「聞風筆動」李先知文章表示,「在區議會選舉前兩周出現拘捕、控告議員,部分評論批評政府『火上加油』,泛民亦批評政府旨在取消本月24日舉行的區選」;文章引述具法律背景的泛民、建制中人表示,「此時此刻拘捕及檢控議員,其中原因或是相關法例須在事發六個月內提出檢控,但無論如何,警方此舉令市民有反彈,雖然未至於有催票效果,但預料將激化對立情緒」。

李先知文章引述另一泛民中人表示,「政府決定檢控,警方必定有徵詢律政司意見,相信當中有衡量政治、法律風險,但仍選擇提控,而議員修例是整場運動的抗爭開端」,令人感覺是在「清算」,市民亦會認為政府此舉是有心令區選不能如期舉行。

李先知文章引述建制派表示,泛民質疑是為取消區選鋪路是「夾硬來講」,因相信不論政府在任何時間提控,社會都會有反彈,預料泛民會用此事件在區選發酵,對建制選情更添壓力;但重申建制派不論區選結果將如何,也不希望區選因衝突而取消;「環顧國際,即使出現多人的衝突也會堅持選舉,令市民有宣泄渠道」,估計政府取消或押後選舉,社會的反彈將更大。

保障選舉的公民權利自由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11月11日於《明報》撰文表示,「香港人十分重視這一次選舉,期待在11月24日一人一票表達對時局的意見」,對當權者來說,這次選舉也充滿不可確定的因素;其實政府可以很正面的面對選舉結果呈現的事實,即使建制輸掉了一半議席,非建制多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117張入場券,再加上明年立法會多一個功能組別議席,「結果還是跟北京想像出來的『奪權』相差十萬八千里」,「押後甚至取消選舉,結論只能是激發更大的政治危機」。

陳家洛認為,國際經驗和比較研究證實,「面對選舉暴力,機能提升(capacity building)和公眾參與(publicengagement),所謂硬件和軟件要互相配合,缺一不可」;「選舉管理工作的宗旨,在於保障選舉中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對針對候選人的暴力進行具體研判及風險評估,並採取預防及紓緩(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的措施,具體情况具體處理,也要有清晰透明具公信力的應變計劃,避免公眾對選舉舞弊產生觀感和猜疑」;「當政權發覺選舉結果可能對自己不利,加上對政府的制衡力量不足,便會增加政府和支持者訴諸武力的可能性」。

要重建市民對選舉的信心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11月11日在《AM730》撰文表示,「暴力陰霾令建制派候選人非常擔憂,不知道選舉能否和平理性公平公正地進行,坊間因而流傳有取消或延遲選舉的說法,可以理解」,惟區議會選舉必須如期舉行;因為「區議會雖然是地方諮詢架構,但議席是經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的,代表香港是民主先進社會,可以讓市民行使其公民責任,不受干擾地投票支持心儀的候選人」。

黎棟國認為,「區選取消或延期,非但無助大局,更可能觸發另一場大型抗爭」,「特區政府應該拿出勇氣,承擔責任,不是只『靠把口』說『有決心辦好一場選舉』就算,而是要向市民多加解說、展示力量,並且及時回應網絡上各種失實傳聞,重建市民對選舉的信心」。

並沒有法律依據取消選舉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11月11日在《香港仔》撰文表示,「押後或取消選舉,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根據根據《區議會條例》,行政長官可以命令將選舉押後;但押後的時間不能超過14 天,「沒有人相信社會環境在兩星期內會有根本好轉,令暴力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不會發生;把選舉押後兩星期,完全沒有意義」;至於取消選舉,則沒有法律依據。

曾鈺成認為,「政府的責任,是確保選舉在安全的環境下如期進行。安全是選舉公平的前提;沒有安全的環境,便不能保障選民行使投票權,按自己的意志投票」;「修例風波」可能令許多選民對特區政府不滿,「如果他們因而把票投給反對派,建制派也只能尊重選民意願,接受選舉結果」,然而若是「有一部分選民因為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嚇,不敢前往票站投票,或者不敢對建制派表示支持,那麼投票結果便不能真正反映選民的意志,這就不是一場公平的選舉」。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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