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性傾向可改變?「同性戀治療」是一門生意?

2017-11-17 14:28:31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日前發表報告,揭發內地同性戀者遭受各種虐待,有人指在父母威脅下接受「治療」,被逼觀看同志色情片作刺激,同時接受電擊。究竟這些「治療」是怎樣進行?為何會被說成是一門生意?

這份報告由總部設於美國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所發表,內容是基於內地LGBT人士的訪談所寫,當中不論成年或未成年的受訪者,均指曾在父母威脅逼迫、肉體強制的情況下接受「同性戀治療」(亦稱「性傾向扭轉治療」)。

(所謂「治療」,泛指通過祈禱、心理輔導、催眠、激素治療、電擊等方法,去改變同性戀者的性傾向)

圖片來源:Human Rights Watch

在父母威脅下接受「治療」

2001年中國心理學會已把「同性戀」,從中國精神病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中正式排除;2013年當局制定的《精神衞生法》亦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應遵循診斷標準。而同性戀並非精神障礙,「轉化治療」應屬非法。

《香港01》引述了報告的受訪者接受治療的情況,在對同性產生愛慕之情時,部分人被打針、電擊,使其感到噁心及痛苦。

而醫護人員亦對他們口頭辱罵,有受訪者引述醫生曾稱,「你會因愛滋而死,你永遠不會擁有一個快樂的家庭,你有沒有考慮過自己父母的幸福?」

「他們要我專心看着熒幕上播放的同志色情片,一名護士給我打了針,我的身體很快就產生灼熱感。」

「醫生要我想着和男友做愛的樣子。突然間我兩個手腕感到疼痛,莫名奇妙地發生事情……醫生說這叫電療。」

「每當他們啟動開關,我就感到疼痛,不只是麻麻的,我感覺像是許多針在身上扎。幾分鐘後,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我後來才曉得那個東西是電擊器。」

「我媽媽說我要試試接受那些『治療』,否則她就要自殺。我媽媽以為那會讓我改變。」

「同性戀治療」成為一門生意?

報告指出,有部分人在試圖逃離時,被醫護人員打暈。報告亦指,所有受訪者都擔心性傾向被曝光,因此無人舉報這些提供治療的醫療機構。

人權觀察LGBT專案倡導主任鮑里斯‧迪特裏奇(Boris Dittrich)指,內地「同性戀治療」是違反《精神衛生法》,但當局並沒有查處違法經營的醫療機構,而這些治療有非常大利潤。

報告同時列出受訪者接受這些治療的金額,部分人的療程高達3萬元人民幣。

圖片來源:Human Rights Watch

端傳媒曾分析,現時內地很多家庭接受不了自己的另一半或子女是「同志」,花費資金和大量的時間,來試圖「矯正」這種「不正常」的性傾向,因而產生一條「灰色產業鏈」。

報導引述一名於內地接受同性戀的男士指,曾花光全部的積蓄,參加了一個收費過萬元,對方指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案。不過,他在完成「治療」後表示,感到強烈的屈辱感,更讓自己陷入很長時間的抑鬱,「不僅性向沒被矯正過來,連對周圍一切事物都彷彿失去了興趣,太不人性化了」。

報導提及在淘寶上,只要輸入關鍵字查詢,發現有人售賣各式各樣的「矯正」方法:有人出售「同性戀調轉符」,在商品描述中,通過念咒、燒符即可扭轉性取向,但不能確定發生效應的時間;有賣家稱可通過改名扭轉性取向,但不能承諾效果,「成功率和顯效率在50%左右」。

其他亞洲地區如何看待「同性戀治療」?

台灣將全面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

台灣於5月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令不少同性戀者感到非常高興。據聯合報報導,台灣衛福部去年表示將「性傾向扭轉治療」納入醫師法的「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有不少人提出資料表示「扭轉治療」是具有成效。其後,報導指衛福部委託專家審查,證實扭轉治療的科學證據力不足,將公告全面禁止,違者最高處50萬元。

馬來西亞禁止民眾進行同性性行為

當地目前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同性戀者的權益。馬來西亞政府目前是禁止民眾進行同性性行為,違反者會被判20年監禁、體罰或罰金。

據《明報》報導,馬來西亞曾舉辦過「防範同性戀」的影片比賽,並提出如何防止或控制這些情況的建議。當地有組織抗議「防範同性戀」的類別更名為「防範對性別身份的混淆」。

今年2月,馬來西亞伊斯蘭發展局(JAKIM)曾製作了一部短片,呼籲穆斯林改善他們對待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社群的態度,但短片引起爭議,因為部分內容指透過心理治療和精神諮詢等措施,就可以「矯正非異性戀的行為」。

發佈於 特稿
By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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