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反水貨案4被告全獲減刑毋須入獄

2016-09-26 15:34:21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吳麗英及男友鄺振駹獲減刑,以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取代入獄。(商台圖片) 吳麗英及男友鄺振駹獲減刑,以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取代入獄。(商台圖片)

 

【香港輕新聞】去年3月參與元朗反水貨客示威,被裁定用胸口襲擊警員罪成,判監3個半月的女文員,及另外3名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就刑期上訴得直,法官今早宣佈改判刑期。其中女文員吳麗英,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吳麗英男朋友鄺振駹,由判入勞教中心改為一年感化令;被裁定阻差辦公的22歲男子,由監禁5個月零一星期,改為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定襲警罪成的14歲少年,由判入更新中心,改為一年感化令。

關心社會是公民責任

吳麗英及男友鄺振駹在庭外表示,案件歷時一年多,有一定困擾,改判後心情輕鬆了。被問到是否對犯案感到懊悔,他們說過去了就算。至於日後會否再參與同類示威,兩人指關心社會是公民責任,會在守法及合情合理下進行。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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