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案13名被告終院上訴得值

2018-09-07 13:43:18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案13名被告今早在終院上訴得值。

 

 

【香港輕新聞】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案中,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13名被告,早前遭律政司成功向上訴庭覆核刑期,由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改為加刑至監禁8個月至13個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裁定各人的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各人保釋前的服刑日數,可即時釋放,書面裁決押後頒下。到庭旁聽的支持者在聽到裁判後隨即鼓掌。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量刑起點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13名被告干犯嚴重的行為,認為上訴庭判處即時監禁是恰當。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量刑起點是否需要跳至15個月。梁卓然表示,終院可以自行考慮恰當的量刑起點。馬道立指,大部分申請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並入獄一段時間,即時釋放亦有道理。

13名被告企圖闖入立法會被拘控

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13名被告企圖闖入立法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共13名被告,早前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申請,終院今日開庭審理。13名被告早前亦獲准保釋,他們在法院門前手持橫額,高叫「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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