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播桂民海認罪畫面:醉駕撞死人

2016-01-18 12:58:33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0118 桂民海 央視播出桂民海認罪視頻。(網絡圖片)

【香港輕新聞】內地官媒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報道,去年10月失踪的銅鑼灣書店瑞典籍老闆桂民海(報道稱其為桂敏海),涉及11年前一宗酒後駕駛撞死人車禍,又在緩刑期間冒用他人身份證潛逃出國,因愧疚而自行回內地自首。另一方面,李波妻蔡嘉蘋昨表示收到李波家書,信中稱桂民海歷史複雜,「這次還連累了我」。

央視播出桂民海認罪視頻片段

據內地兩間媒體報導,桂民海去年在報稱失踪的10月返回內地,就2003年在浙江醉駕撞死一名女大學生的案件向內地執法部門自首。報道指,桂民海是年在浙江寧波經商時,於一次飯局後酒駕經過某大學,將一名女大學生撞倒致死,翌年8月,桂民海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0118 桂民海 2 央視播出據稱被桂民海撞死的女大學生照片。(網絡圖片)

報道指,由於擔心要入獄,桂民海在2004年11月,即法院判決後、民事賠償未全部執行完時,「按精心設計的計劃,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法院於06年撤銷桂民海的緩刑,收監執行原判的兩年有期徒刑,公安機關遂展開網上追逃。

報道又指,桂民海稱在父親去世時未能返回內地為父奔喪,受到「很大的觸動」,加上母親已年逾80,感到「百般思念、日夜煎熬,心裏總是有一種很強烈的愧疚不安」,希望在母親有生之年再見一面,因此於去年10月,桂民海決定到內地公安機關自首。

桂民海在報道中稱,願承法律責任及接受任何處罰,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他強調自己雖有瑞典國籍,但「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希望瑞典對尊重其個人選擇,「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報道又引述偵查人員指,桂民海另外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桂民海女:不信父親自願投案

《蘋果日報》引述回民還女兒Angela聲明,指從未聽父母提起過車過事件,無法判斷有關報導的真實性,表示父親不可能是自願投案。她希望可以盡快返回中國探望父親,盡快找律師為父親辯護,同時希望能有瑞典官員陪同前往。

本港保安局表示,由於沒有人就桂民海失蹤事件在香港報警,內地與本港兩地的執法機關之間亦有溝通機制,當局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又指會跟進李波失踪案。

另一方面,內地兩間官媒並未指出桂民海通過何種途徑返回內地,及所涉及的其他犯罪是什麼。此外,香港電台指出,兩間媒體報道車禍發生時桂民海的年齡不一致。央視指桂民海當時46歲;而據新華社報道,桂民海1964年出生,事發時應是39歲。

李波家書:桂民海「這次還連累了我」

0118 桂民海 1 銅鑼灣書店另一失踪股東李波(網絡圖片)

據《星島日報》報道,失踪半個多月的書店股東李波妻子蔡嘉蘋,昨日再接到丈夫家書,信中表示最近獲悉「阿海(桂民海)這個人的歷史很複雜,他曾經在內地酒後駕駛撞死了人,不承擔責任潛逃海外,他還有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一面」,又稱對方可能涉及其他犯罪,品德是個極其要不得的人,「這次還連累了我。」不過,信中未有透露桂如何累及他。

李波又在信中對「偷渡嫖妓論」作出反駁,「有人以我入境的方式為藉口,大肆攻擊一國兩制,攻擊香港特區政府,更可恨的是居然污衊我『嫖娼』,真正豈有此理!」又表示香港是個法制社會,亦是尊重人權和他人私隱的地方,希望各方人士能尊重其個人選擇和家庭私隱,「別把我自願回內地配合調查一事放大炒作,而達到你們個人和組織的目的。我保留對那些不負責任的媒體和個人起訴的權利。」

信件署名是「愛你的 波」,又指自己情況良好,現時調查工作進展順利,「我跟他們(疑指調查人員)都成為好朋友了。」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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