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斯洛登洩密的啟示

2015-10-30 13:49:20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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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den_profile

相信很多香港人仍然記得,前年斯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在香港,向傳媒洩漏美國情報部門竊聽的機密。最近港大校委會的洩密事件,在程度上當然不可以相提並論,但斯諾登的個案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比較。

斯諾登非常清楚,他的所作所為違反美國法律,及他作為美國中情局(CIA)、美國國家安全局(NSA)雇員的誠信。他選擇美國境外作為披露機密的地點,已經考慮了逃亡的可能性,這兩年斯諾登只能在俄羅斯,以政治難民身份受到庇護。無論斯諾登自己認為公開美國政府機密的理由多麼高尚,他仍然得到無家可歸嘅下場,通緝他的國家正正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民主自由程度最高的國家。

反觀香港大學校委會的洩密事件,洩密者同樣以公眾利益作為理由,但他有沒有勇氣同時承擔洩密的後果跟責任呢?港大校方已經報警處理,洩密者有可能因此負上刑責,相信當事人事前未必考慮到。而選擇性地披露個別校委會成員的會議錄音,更令人懷疑另有目的,並非單單為了公義而作出的行動。

我最擔心的是,有幕後黑手利用學生對公義、理想的追求來打擊政治對手,但責任就由在前線出手的學生完全負起,而自己就在幕後作壁上觀坐享其成。當然以上純屬個人猜測,也希望洩密者只是獨立行事,但事情發展卻不容我不向壞處想。

By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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