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室內公共場所必須戴口罩 下周三起美國返港要持陰性證明

2020-07-22 14:03:42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政府早前宣布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需強制戴口罩,食衞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公布,措施將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總站和轉乘處等,由23日凌晨實施,為期14天。她強調,如疫情再不受控,將採取更嚴厲措施。

社區大規模爆發風險非常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社區有持續傳播鏈,有大規模爆發風險,要加強防控措施,包括邊境、社交距離以及檢疫等多方面。政府繼續密切疫情,未來一至兩星期是疫情發展的關鍵。

7月23日凌晨實施為期14天

陳肇始指,過去發現很多確診個案曾經去食肆,考慮近日確診個案都涉不戴口罩的活動,因此要擴大強制配戴口罩要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同行政會議今日通過修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599I條,擴大強制戴口罩範圍至指定公眾地方,涉及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公共交通總站及轉乘處。相關措施將在周四(23日)凌晨起實行,為期14日,至8月5日。

若個案不斷上升就要再加緊社交距離措施

陳肇始稱以目前疫情情況,若個案不斷上升,就要再加緊社交距離措施。被問及會否實施「禁足令」,陳肇始稱,政府每日都做風險評估及評估這一波疫情發展,並研究其他國家在疫情爆發時的做法。

高風險地區擴至美國及哈薩克

另外,抵港人士如當日登上從香港以外到達的飛機或之前14日內曾身處任何指明地區,包括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哈薩克及美國等9個地方。

相關到港人士必須提供72小時內的陰性核酸檢驗結果,以及在香港預定酒店的確認書,租住時間不少於14天。有關規定將在下周三(29日)零時零分生效。

根據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須一直佩戴口罩。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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