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法官頒令大部分內容不得報道

2016-10-04 15:25:12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曾蔭權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聽取預審安排。 曾蔭權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聽取預審安排。

 

【香港輕新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中午在高等法院再次預審。法官頒令,預審的內容中,除了法官、律師及被告的身份、控罪撮要、案件是否需要押後、一旦押後的日期及地點外,其他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報道,除非另行通知。曾蔭權及太太曾鮑笑薇中午一同到庭應訊,兩人抵達時無回應記者提問。

案件排期明年1月3日開審

曾蔭權被控於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未向行會申報向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而他妻子向黃楚標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另一控罪指,他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提名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申報何周禮獲聘為他在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師。案件排期明年一月三日開審,預計要20日。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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