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及游蕙禎上訴案下周裁決

2016-11-25 15:21:05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梁頌恆和游蕙禎上訴案下周裁決。 梁頌恆和游蕙禎上訴案下周裁決。

 

 

【香港輕新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早前被法院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席提出上訴案,上訴庭完成聽取各方陳詞,將案件押後裁決,預計下星期二或三頒布書面判詞,由於預料負方肯定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有需要時將於第二日聆訊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梁頌恆就在庭外表示,對司法制度有信心,審訊討論已進入核心,他認為,法庭就釋法問題要給香港人一個說法,已經有準備案件會上訴到終審法院處理。

首席法官指本港法院需要跟從釋法內容

在庭上,首席法官張舉能提到,人大常委已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內容成為法律的一部份,本港法院需要跟從。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他不同意游梁一方指,宣誓事件屬立法會內部事務,亦不同意對方指監誓人有最終裁決權。他舉例,以梁游一方的說法,如果本港法官由行政長官監誓,則特首會成為唯一決定司法人員能否有效宣誓的人。

余若海:行政長官能提出司法覆核

余若海又說,根據法例,律政司司長可以循立法會條例第73條或司法覆核,展開法律程序,行政長官亦能提出司法覆核。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提出,即使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律政司或市民可就議員資格提出司法程序,亦應該等到立法會主席有所裁決後,才提出有關程序。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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