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佔中9人今提堂押後至5月底提訊

2017-03-30 13:58:4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涉案被告提堂後離開法院。 涉案被告提堂後離開法院。

 

 

【香港輕新聞】在行政長官選舉舉行後翌日被警方落案控告公眾妨擾罪的9人,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包括3名「佔中」發起人及6名參與佔領行動人士。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9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繼續保釋,押後至5月25日再提訊。代表其中五名被告的李柱銘要求,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作裁決。但裁判官指,轉介至甚麽法院由控方決定。

控罪環繞「佔中」期間發生之行為

控罪書指,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與其他人一同串謀,在中環或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3人跟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和鍾耀華,同時被控在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或煽惑在場人士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在添美道和附近的公眾地方和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黃浩銘被控在分域碼頭街「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李永達被指在夏愨道近添美道「煽惑他人公眾妨擾」。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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