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批准黃之鋒及羅冠聰保釋上訴

2017-10-24 12:44:18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黃之鋒及羅冠聰今早由囚車押抵終審法院。

 

 

 

【香港輕新聞】正在服刑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法院已排期下月七日聆訊,並批准黃之鋒及羅冠聰保釋申請,等候上訴。周永康則沒有申請保釋。香港眾志和社民連約三十人,早上在庭外高叫口號聲援兩人。

首席法官馬道立批准兩人保釋

黃之鋒及羅冠聰,今早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保釋申請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處理,終院批准兩人各以五萬元人事同五萬元現金擔保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可以離開香港,每周要向警署報到。

 

羅冠聰批評政府以法律為包裝打壓示威者。

 

批評政府以法律為包裝打壓示威者

黃之鋒及羅冠聰下午步出法院,黃之鋒說,兩人服刑六十多日,對於上訴能減免刑期感到不確定,他同時面臨另一宗佔旺案件,估計最快下月宣判,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已有心理準備好可能再度入獄,但他表明會繼續堅持民主信念。他又說,由青年監獄轉到成人監獄,面對不同情況,獄中要求服從命令,未來會關注青年囚犯權益,而香港眾志將會部署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堅持非暴力抗爭。羅冠聰批評政府,以法律為包裝打壓示威者。

案件引起國際關注香港形象受損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被控在二零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原審判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不滿原審判刑過輕,申請覆核,被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三人先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三人八月被判監六至八個月。本案亦引起國際間關注,對香港國際形象造成傷害。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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