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首行動 學生動源鍾翰林等4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2020-07-30 11:18:23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警方國家安全處29日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21歲,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當中包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警方指,四人與近日社交平台一個主張港獨的組織有關,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

港台片段截圖

4人屬「學生動源」前成員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會見傳媒時稱,該處人員分別在元朗、沙田及屯門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21歲,並檢走電話、電腦及文件等證物。4名被捕成員均屬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包括前召集人鍾翰林及前發言人何諾恆。

涉在社交平台成立宣揚主張港獨的組織

李桂華指,四人涉嫌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在社交平台成立宣揚主張港獨的組織,綱領包括要建立香港共和國,進行不設底線地去鬥爭,並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行動,亦有宣言煽動他人加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分裂國家)及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

警方強調作宣告已構成煽動

李桂華表明,今次並非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執法,但是剛成立的警方國家安全處首宗行動。他強調,根據國安法第21條提及的煽惑他人分裂國家,按普通法原則,涉案者只要作出宣告已構成煽動罪行,毋須證明有否煽動他人做出分裂國家行為。

被問到若有關組織屬外國分部發表有關言論是否違法時,李桂華稱,按《港區國安法》第36條至38條,即使有關人士聲稱於國外宣傳違反國安法,警方都有管轄權調查。

消息指與「創制獨立黨」有關

據多間傳媒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涉案組織名為「創制獨立黨」,該組織上周二(21日)在FB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當中提到「香港只有獨立一途可走」,並以「港獨」作最終目標,「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

根據紀錄,「創制獨立黨」在2019年5月已開設專頁,昨晚亦曾轉發鍾翰林被捕消息。另外,「學生動源」於2016年成立,組織在6月30日晚發宣布解散香港本部,而海外成員將正式設立外國分部接管組織一切事務,聲稱將繼續推動香港獨立,而鍾翰林同日宣布退出組織。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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