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無條件釋放方仲賢聲稱保留追究權利

2019-08-09 01:11:40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被O記探員拘捕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已獲警方無條件釋放。

 

【香港輕新聞】星期二晚在深水埗被捕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由於警方未能在合法扣留的48小時內提出檢控,方仲賢一方亦拒絕保釋,警方只能作無條件釋放,但警方表示保留追究權利,案件繼續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

O記探員持搜查令到方仲賢住所搜證

浸大學生會表示,警方下午持搜查令進入方仲賢住所搜證,並在下午6點無條件釋放方仲賢,由於方仲賢仍然發燒,身體欠佳,未能出院,明晚將召開記者會交代所有事件。

剛購買十支觀星筆被指是攻擊性武器

方仲賢是在星期二晚在深水埗被五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休班警員截查,探員在他拿住的膠袋內,搜出十支剛購買的18厘米長鐳射筆,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方仲賢報稱身體不適,送往明愛醫院治理。

警方認為在尖沙咀持觀星筆聚集市民並無違法

警方在周四下午的記者會承認,當晚在方仲賢搜出的「鐳射槍」均沒有電池,警方放置電池是作基本測試,無意影響司法程序。至於乜七夕晚上尖沙咀大批市民持觀星筆聚集,警方表示,無派員到場蒐證,但不認為他們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參與非法集會。

律政司拒絕評論警方涉嫌干擾證物是否合法

警方亦承認,在星期三記者會上使用在方仲賢身上搜出的觀星筆證物作示範,事前並無諮詢律政司意見。至於警方此舉是否符合程序、會否影響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會否構成藐視法庭等等疑問,律政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階段,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律政司會依據《檢控守則》,並在研究適用法律和有關證據後,公平公正地作出檢控決定。

錢大康已向李家超及盧偉聰詢問拘捕原因

浸大校長錢大康向全體學生發信,指已就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捕一事,向保安局及警務處表達關注。錢大康在電郵指,今早已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詢問為甚麼「觀星筆」是攻擊性武器,為何未經使用的「觀星筆」可斷定為武器,以及警方為何對方仲賢使用過度武力。他相信對方會作出回覆,重申他與大家有同樣目標,會在艱難時刻盡所有努力支持方仲賢。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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