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爆炸品襲擊非僅針對警察 亦「無差別」危害市民

2020-03-09 18:50:37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袁旭健爆炸品襲擊指是一種「無差別」襲擊,危害市民及公共安全。

【香港輕新聞】警方就年初發生的三宗炸彈案件,今日(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交代詳情,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袁旭健指,爆炸品襲擊並非如施襲者所宣稱的僅針對警務人員,事實上是一種「無差別」襲擊,危害市民及公共安全;警方昨晚(8日)在西營盤梅芳街某地址進行搜查,再發現有以水管充填爆炸物製成的炸彈。

襲擊並非僅針對警務人員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袁旭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及爆炸品處理課高級警司馬偉德3月9日下午就年初發生三宗炸彈案件交待詳情,包括1月27日明愛醫院、1月28日深圳灣口岸及2月2日在羅湖火車站月台。警方周六(7日)展開行動,在全港多區共拘捕15男5女,涉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袁旭健指出,警方針對一個激進暴力集團,展開拘捕行動,經過進一步調查,案中的證物與近期警方檢獲的土製炸彈高度相似,而爆炸品襲擊並非如施襲者所宣稱的僅針對警務人員,是一種「無差別」襲擊,亦危害市民及公共安全。

再於西營盤發現水管炸彈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拘捕人數仍為15男5女,目前仍在扣查當中;昨晚(8日)警方在西營盤梅芳街某單地址進行搜查,發現有以水管充填爆炸物製成的炸彈,至於成份有待調查;由年初發生三宗炸彈案件中可見,有關爆炸品襲擊並非是針對警務人員,尤甚是羅湖火車站一宗中,爆炸品是置於座位之下,而警務人員未到場,已經發現開始引爆。

李桂華又指,警方在大埔廣福邨行動期間,受到區議員及居民阻撓,包括有人報警要求消防員協助,亦有人故意打破火警鐘,令全部升降機停止運作,而在警方離開時亦有「搶犯」或「搶證物」的憂慮,而有關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危險。李桂華指,警方行動當時已展示法庭的手令,對於有人阻撓警方執法感到無奈。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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