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視女子全裸搜身事件並會嚴正跟進

2019-08-23 18:15:41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一名反修例示威活動中被捕的女子表示,在羈留期間被警方要求全裸搜身感到被羞辱。

【香港輕新聞】一名反修例示威活動中被捕的女子,今日(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在羈留期間被警方要求全裸搜身,又指執行搜身的女警用筆觸碰其大腿內側,感到被羞辱。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在今日例行警方記者會回應事件時表示,警方尊重女性權益,明白搜身會令當事人感覺不良好及尷尬,然而警方搜身有是必要及其考慮;警方非常重視事件,並會嚴正跟進。

女子表示感到抑鬱及被羞辱

一名化名為「呂小姐」的女子,今日下午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早前她在反修例示威活動中被捕,後因受傷而住院,錯過提堂日期;而按照法庭指令,在她出院後,應立即出庭,然而當天卻被帶至鄰近警署。「呂小姐」表示,當日被兩名女警呼喝,並帶入房間,要求她房內脫去所有衣物搜身,期間更有女警以筆敲打她大腿內側以及蹲立三次;「呂小姐」表示感到抑鬱及被羞辱,批評警方濫權及無理搜身,並已知悉涉事女警的警員編號,正考慮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或對兩名女警作出刑事檢控。

警方指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在今日例行警方記者會被記者問及事件時回應表示,警方尊重女性權益,明白搜身令當事人感覺不良好及尷尬,然而警方搜身有必要及其考慮;而警方對任何涉及身體接觸的搜查,一向有嚴格指引,包括只可以由同一性別人員進行。傅逸婷指,如果搜查需要脫衣,令搜查人士內衣或內褲外露,搜查進行時只可以有與被搜查人士同一性別的人士在場;警方非常重視事件,被捕人士認為被羈留其間受到不合理對待,可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以釐清事件,警方會嚴正跟進。

警方指搜查有有嚴格的指引

傅逸婷根據事主說法表示,有兩名女警進行搜身,是合乎警方搜身指引;至於搜查準則方面,警方在羈押被捕人時決定作出搜查時,目的是為了有無任何會傷害被搜查人士或其他人士的武器及物品,或幫忙被捕人士或被搜查人士逃走的工具,或任何與被捕人士拘捕的罪行、控告、其他有關罪行的重要證據等,強調警方有嚴格指引決定如何進行搜查,以及警務人員有要遵守的守則。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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