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與尹兆堅往澳洲舉報梁振英

2018-11-01 17:35:5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林卓廷與尹兆堅今晚啟程往澳洲舉報梁振英。

 

 

【香港輕新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尹兆堅,今晚(1日)啟程前往澳洲,向當地警方舉報梁振英及UGL前高層的400萬英鎊協議涉嫌觸犯當地防止賄賂條例。林卓廷與尹兆堅早前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籌集經費調查梁振英UGL事件。

林卓廷指是應澳洲警方要求到當地

林卓廷表示,早前已把有關資料交給澳洲警方,今次前往澳洲是應澳洲警方要求到當地提供更多資料及向當地警方舉報,並與當地大律師見面,商討下一步行動。他指團隊將循Crimes Act 1990(NSW),當中的防止賄賂條例舉報梁振英。同時與當地大律師研究能否循Criminal Code Act 1995(Cth)跟進梁振英及UGL前高層的400萬英鎊協議,因條例禁止賄賂外國政要(foreign public official)。由於梁收取UGL款項時,已成為香港特首,因此需大律師研究有關400萬英鎊是否涉及相關法例範疇。

UGL為澳洲上市公司受澳洲法例規管

尹兆堅則表示,由於UGL為澳洲上市公司,其行為受澳洲法例規管,「我們的法律團隊研究相關法例後,有理由懷疑梁振英作為代理人,在400萬英鎊的協議中,有索取或是接受利益而提供給委託人有利益衝突的服務。在這一點上UGL也觸犯當地防止賄賂條例。」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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