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登央視「十一國慶」晚會 陸委會稱將依法查處

2020-09-28 16:53:13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微博圖片

【香港輕新聞】台灣藝人歐陽娜娜與張韶涵因出席央視「十一國慶」晚會引發爭議,台灣陸委會發聲明,強調台灣人不應參加「十一」活動,倘有涉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環時》總編輯胡錫進則發文聲援,籲她們別害怕「那些勢力」。

央視早前在微博公布周三(30日)播出「十一國慶」慶祝晚會,從有關表演名單及預告片可見,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將與港澳及內地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張韶涵則與其他藝人演唱抗疫歌曲《守護》,引起台灣網民熱議。

歐陽娜娜受訪時表示,一起合唱是一種特別澎湃的方式,覺得期待又激動,也感到興奮。張韶涵表示希望通過演唱傳遞「濃濃的愛與正能量」,並祝福「祖國繁榮昌盛」。

台陸委會批淪統戰樣板工具

《中央社》指,台灣陸委會日前發表聲明,強調台灣人民不應支持、協助中共對台進行統戰宣傳,「淪為對台統戰樣板工具」,當局將密切關注,如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陸委會又指,中共安排台灣相關人士參與「十一」慶典,是為宣傳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對台施壓。

胡錫進發文聲援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27日在微博發文回應事件,稱兩岸博弈的未來結局十分確定,「台灣勢必結束當前的割據狀態回歸祖國」,他又指台灣的年輕人站兩岸統一一定是明智、有遠見的選擇,籲歐陽娜娜、張韶涵不要怕那些勢力,「那些勢力表面上猖狂,實際上他們中的骨幹分子越來越焦慮,對未來感到迷茫,現實中的囂張形同他們的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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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化部指最重罰50萬元新台幣

台灣文化部28日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規定,台灣民眾或機構等未經許可,不得與大陸方面有涉及政治內容的合作,陸委會已將依法查處是否違反條例。如果確認違法,文化部會依法核處,根據法律最重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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