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覆核參選年齡降至18歲

2015-10-12 15:08:00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黃之鋒到高院要求司法覆核參選年齡應降至18歲。 黃之鋒到高院要求司法覆核參選年齡應降至18歲。

 

【香港輕新聞】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向高等法院申請就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參選年齡由21歲下調至18歲,希望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政治。黃之鋒表示,內地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已容許18歲或以上人士 參選,本港就限制21歲或以上才能參選立法會,是剝奪了年青人參選權,有違基本法,加上現時立法會議員老化問題嚴重,希望藉司法覆核,推動議會年輕化。他表示,若司法覆核成功,會考慮參選明年立法會直選。

人大選舉年滿18可參加

明日年滿19歲的黃之鋒今午到高院遞交入稟狀,委託大律師正式申請司法覆核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年齡限制,爭取法庭頒令把參選門檻從21歲下調至18歲,給予所有年滿18歲的成年人獲得參選權利。入稟狀指,現時規定要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黃的律師引述歐洲多國的法例,並引述全國人大的選舉,指該些國家都把投票權和參選權的最低年齡定為18歲,他質疑政府無合理理據將投票權和參選權的 最低年齡分別定為18歲和21歲。黃之鋒指,現時選舉條例阻礙18至20歲的年輕人擁有平等的投票權與被選舉權,冀透過司法覆核衝擊現有制度,拓展年輕人的參政空間。他稱,今次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費用由自己支付,亦考慮申請 法援;黃之鋒向傳媒表示,由於在網絡上不斷受到攻擊,加上自己失言,所以曾經考慮過自己是否適宜從政,但如司法覆核勝訴,他會考慮參選下屆立法會選舉,屆時會以個人名義參選。

黃之鋒覆核參選年齡降至18歲

黃之鋒覆核參選年齡降至18歲

  【香港輕新聞】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向高等法院申請就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參...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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