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擬引入電槍供日常警務使用

2020-01-15 15:53:39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警隊擬引入電槍處理日常警務。(網上圖片)

 

【香港輕新聞】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風波逾半年未平息,警民關係愈益惡劣,消息指警務處正研究引入電槍供日常警務之用,料先由衝鋒隊配備使用,其後再逐步擴至其他警隊單位。

電槍嚴重受傷或死亡率為一千三百萬分之一

消息指警務處長鄧炳強上月中向警隊內部發信,交代正積極研究優化更多合適裝備。據了解接近完成階段,初步認為可引入電槍供日常警務之用,並非只作防暴用途。消息指,一旦引入,建議的武力級別定位將高於警棍、低於實彈槍。現時英國、美國、澳洲及新加坡等多個國家或地區都有採用電槍,根據其中一個美國品牌的型號,其嚴重受傷或死亡率為一千三百萬分之一。

李家超支持有效及降低大家受傷風險的方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15日)在立法會回應指,自去年6月至今已有1200場遊行示威,有不法之徒大肆破壞,警方須以適當武力應對嚴重暴力,相信警方會研究不同武器的風險及效能。他表明,會支持任何可以令警方更有效處理暴徒,而又可以降低大家受傷風險的方法,又指警方所研究的武器均在先進國家應用,若適當使用,可有效降低他人受傷的風險。

涂謹申指警隊增加武力只會令市民反感和反抗

立法會保安事委員會委員、民主黨涂謹申表示,市民目前不信任政府和警隊,現時不是合適時間和氣氛,增加任何一種武力,擔心引入電槍只會令市民反感和反抗,加劇對立。涂謹申說,目前警隊有警棍、胡椒噴霧、布袋彈、真槍等,遠近距離的武器都有,從受傷數字可見,市民被打至頭破或斷骨的數字百計、千計,質疑為何還要引入電槍,他認為所有增加的武力都會視為有挑釁性的舉動。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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