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網絡23條」爭議聲中立會明二讀

2015-12-08 09:33:06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反對「網絡廿三條」團體發起明日立法會外舉行集會。 反對「網絡廿三條」團體發起明日立法會外舉行集會。(版權及二次關注組圖片)

 

【香港輕新聞】立法會明日(12月9日)恢復二讀表決被形容為「網絡23條」的「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早前已有多個網民組織聯同法律界人士,包括「鍵盤戰線」、「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法政匯思」、「Um dot dot dot」、「米報」、「撐傘落區運動」、「學民思潮」、「屯門社區關注組」等組織,早前已聯署反對,指修訂條例草案沒有「開放式豁免」等安排,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要求政府於修訂條例草案中,清楚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並在所有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Contract Override),令限制版權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給予真正的民事豁免;同時引入「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及「公平使用 Fair Use」),令創作不只局限於某幾種表達手法,這些安排可平衡版權人利益,又能保障創作及表達自由。

網民批新修訂是糖衣毒藥

政府在2011年提出修訂版權法,賦予版權持有人「傳播權」,將所有以電子傳播方式使用版權物的行為納入版權法下規管,被網民批評範圍太廣泛,恐成為限制創作、表達自由的惡法,形容修訂草案是「網絡23條」,修訂最終被拉倒。經諮詢後,當局在2013年採用「公平處理(Fair Dealing)」原則,豁免特定幾種創作方式下的版權使用,即「戲仿」、「諷刺」、「模仿」、「滑稽」、「引用」及「報導與評論時事」。惟網民認為,這些豁免未能釋除「惡法」憂慮,因豁免以外的二次創作,包括翻唱、漫畫同人誌、串流打機、抒情改詞等,仍不獲豁免,且被列為刑事罪行,批評新修訂「根本是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的糖衣毒藥」,他們在聯署信中,促議員否決「網絡23條」,力爭「開放式豁免」保護二次創作及網絡自由。

 

蘇錦樑言論未能平息網民疑慮。 蘇錦樑言論未能平息網民疑慮。(網上圖片)

蘇錦樑指反對者不清晰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日(12月7日)晚上表示,連日來都有不少網民對修例有意見,但同時卻對修定內容不清晰,為了大家更清晰去了解內容,當局做了一個「事實與真相」列表,為「網絡23條」爭議降溫。然而,列表並無提及一切豁免必先達到「公平處理」(Fair Dealing)原則,但是否符合,則要由法庭處理。 蘇錦樑又表示,如果日後有需要的話,將會繼續使用同樣的方式與市民交流。 根據「事實與真相」的列表,分別提到網民團體提出的「中招陷阱」、條例草案通過前、後情況,以及實質影響。當中6大「中招陷阱」包括「FB share野,齋睇圖都要坐監?」、「Cap圖就要坐監?」、「改歌改圖要坐監?」、「串流打機要坐監?」、「翻唱(Cover version)要坐監?」及「創作同人誌要坐監嗎?」 政府新聞網 Facebook 專頁,晚上亦上載了有關的列表插圖,對於Cap圖及改歌改圖,列表強調「有法律保障,唔會中招,冇刑事,亦冇民事責任」,更指「澄清後刑事門檻清晰,唔使擔心刑責」。至於串流打機問題,列表指6大新增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引用都適用,又稱「遊戲開發商歡迎打機串流直播同片段上載」。

400警員立會外駐守防衝擊

此外,警方已收到一個民間組織通知,明日至周五將會有1000人到立法會外示威,警方又不排除屆時會有其他團體或人士參與,按暫時的評估,將會以正常情況部署,派「港島總區應變大隊」最少400人,包括PTU、CID、搜證隊、拍攝隊、傳媒聯絡隊等在場駐守,預防示威者衝擊,,若有人過了晚上11時的開放時間後仍堅持留守,就由立法會自行決定是否清場。

 

政府新聞處發出新修訂法例內容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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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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