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針對裁判官何俊堯審訊處理的6宗投訴不成立 

2020-10-08 12:36:56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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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司法機構8日公布有關投訴裁判官何俊堯早前8宗審訊行為的結果,當中6宗投訴不成立,另外2宗由於律政司正提出覆核刑期,會待司法程序完結才跟進;總裁判官強調,有關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

另2宗有待上訴

司法機構最近宣布實行增加透明度措施,如有任何案件出現大量關於法官行為,而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會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投訴要點、調查結果及所涉考慮因素。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公眾對時任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結果,總裁判官都認為,涉及8宗案件中6宗不成立,另外2宗案件律政司正提出覆核刑期,會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跟進。

總裁判官裁判官經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

總裁判官指出,留意到律政司沒有就上述6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以判刑過輕、原則性犯錯、法律觀點出錯或表面偏頗為理由,向裁判官、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提出覆核裁決、覆核刑罰或案件呈請的申請。

總裁判官強調,上述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關於其他4名裁判官的投訴稍後回應

另外4宗關於其他裁判官的投訴,司法機構指由於法庭程序尚未完結,稍後會作出回應,包括:

  • 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曾稱縱火案被告是「相當不錯的青年」(TMCC700003/2020)
  •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維:審理馬鞍山男子被縱火燒傷案(ESCC2586/2019)
  • 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吳重儀:審理小學體育教師楊博文襲警案(FLCC5275/2019)
  • 時任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審理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案 (FLCC3419/2019)

葛珮帆早前曾去信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8月18日曾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裁判官何俊堯審理多宗涉及反修例示威案時裁決不公,判詞偏頗,要求避免再讓他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她認為,何官指警員「講大話」是非常嚴重指控,因此去信關注事件,否認是施壓和影響司法獨立。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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