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博評】張競:析論強權南海空中應對爭議

2023-01-04 22:58:16 最後更新日期:2023-01-06 10:26:24
張競

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

 321789926 158511267編按:去年12月21日,中美雙方軍機在南海北部接近巴士海峽西部互相迫近之畫面。(網絡圖片)

 

去年12月29日美軍印太戰區指揮部負責新聞媒體作業之公共事務組,對外發布新聞稿與視頻影像紀錄,指控12月21日美國RC135型軍機於南海上空國際空域,遭致解放軍海軍軍機在攔截美機時,以不安全運動姿態迫近其機鼻前方,最後美軍軍機被迫轉向以避免發空中碰撞事件。

美軍對外發布新聞與公布影像紀錄後,解放軍立即還以顏色,由南部戰區發言人透過記者答問方式,亦對外公布由共軍戰機所拍攝之視頻影帶,並詳細指出事件發生在當地時間12月21日11時25分17秒。同時明確地反駁指出「美機不顧中方多次警告,突然改變飛行姿態對中方跟監飛機向左擠壓、做出危險接近動作,嚴重影響中方軍機飛行安全,嚴重違背《中美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

其實共軍顯然早就預期到美軍有可能先提出指控,所以當派遣戰機進行攔截任務時,就已經安排攝製雙方空中應對視頻影像紀錄,以便在產生爭議時,能夠提出證據,避免被對方誤導輿論,顛倒黑白混淆國際視聽。其實在前述記者答問中,真正關鍵在於「美機不顧中方多次警告」,換言之,假若雙方還要繼續延長戰線,將宣傳戰與輿論戰打下去,共軍必然就會拿出通話紀錄,此時真相就會更加明朗

FdjEE xUYAAtjIx編按:《央視軍事》片段截圖可見,殲15戰鬥機群正飛越美軍驅逐艦上空,不過由高度和空速看來,至少有500公尺以上,速度也不算高,和國際慣例一致,也合乎中美雙方先前的要求。(《央視軍事》片段截圖 )

 

其實從冷戰開始,各個敵對國家與集團間之軍事機艦,在海上與空中相互攔截、跟蹤、監視、尾隨以及併航事件根本就是層出不窮,甚至相互以特技飛行姿態展示機腹下方所掛載武器示威,或者是刻意運用射控雷達或是將砲管指向對方,甚至較勁激烈到直接發射曳光彈或干擾彈表態恐嚇也是屢見不鮮。1988年2月12日美國與蘇聯在黑海,因為美方無視對方宣告劃設領海並要求不得自行駛入,最後發生戰艦擠壓撞船事件,或是2001年4月1日中美雙方軍機在南海上空相撞,都是此種海空對峙失控所發生意外事件。

 japanese f 15 j編按:2001 年中美撞機事件,不但是本世紀到現時為止中美之間最嚴峻的區域危機,且到現在仍有不少迷霧,不 過這亦說明了強國軍事力量之間規範對峙行為是相當重要的,也是避免對峙進一步升級的關鍵。(網絡圖片)

 

其實美國與中國大陸都理解到,雙方軍事機艦必然會在特定海域與空域遭遇,但為能避免發生意外事件,儘管相互間缺乏互信又充滿疑慮與猜忌,但首先還是在1998年1月19日,由雙方國防部長William Perry以及遲浩田以相當高規格,於北京親自簽訂《關於建立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的協定》(On Establishing A Consultation Mechanism to Strengthen Military Maritime Safety),此項正式外交行政協定。此項協定經常被媒體以及參與作業人士簡稱為《海上軍事磋商協定》 (MMCA: Military Maritime Consultative Agreement),但其實這並不是真正原始協議文件正式名稱。

儘管依據此項協定,雙方年度會晤、工作小組與專門會議等不同意見交換機制,但在2001年4月1日,卻還是發生南海撞機事件。美軍與共軍在該事件後,都理解到必須建立防範意外所需詳細規範,並且須將行動準則具體明確表述。

unnamed 78編按:美軍「馬斯廷」號驅逐艦艦長及副艦長觀察遼寧號一幕。本照引發很多人幻想,但單就照片而言,視場不闊,可以很易避開其他解放軍艦隻同框,二來此距離事實上也和遼寧相3-4公里,根本和下面將會展示的其他抵近監視圖差不多,個別甚至遠很多,這明顯是避免埋身糾纏容易造成意外的情況。(圖片來自美國海軍)

 

但是誠如眾所皆知,北京與華盛頓雙邊關係向來都是時冷時熱,特別是軍事外交關係缺乏互信存在各項猜疑,兩國軍方都極為堅持本身立場,最後還是透過邀請多國共同參與討論,不但是運用學術討論論壇包裝作為議事平臺,更運用多邊機制來降低雙邊對立與緊張,好不容易是在2014年4月22日,透過每兩年召開一次之西太平洋海軍論壇多邊機制,經由多邊議決模式通過《海上意外相遇規則》(CUES: Code of Unplanned Encounter at Sea) 1.0版,作為雙方後續協商參考基礎。

隨後再經後續協商,在2014年底,美國與中國大陸雙方國防部長Chuck Hagel以及常萬全,依據2014年4月所訂《海上意外相遇規則》(CUES)作為引據參考規範以及主要內容,順利簽訂《中美關於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The Rules of Behavior for Safety of Air and Maritime Encounters)。當時還同時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和美利堅合眾國國防部關于建立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信任措施機制的諒解備忘錄》(Notification of Major Military Activities),順利簽署這兩項諒解備忘錄,當時就成為雙方軍事外交重要里程碑。

EWm編按:上圖的書面和CG畫描述的,是2014年南海艦隊海航殲11BH戰鬥機近距攔截美國海軍P-8反潛巡邏機。這次相遇間接促成一年後中美兩軍簽署《海空遭遇安全行為規範諒解備忘錄補充規範》協議。(網絡圖片)

 

由於前述《中美關於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並未涵蓋到空中戰機所應遵循之行動準則,因此雙方後續在2015年9月再針對戰機空中相遇,由當時美國國防部主管政策次長Christine E. Wormuth,以及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孫建國分別代表雙方國防部簽署再簽訂之《海空遭遇安全行為規範諒解備忘錄補充規範》(Supplemental to the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the Rules of Behaviors for Safety of Air and Maritime Encounters)。

所以解放軍南部戰區所發新聞問答稿中,指控美國軍機「嚴重違背《中美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其實應當是指前述《海空遭遇安全行為規範諒解備忘錄補充規範》附件三《空中遭遇安全行為規範》(Rules of Behavior for Safety of Air-to-Air Encounters)第六條《建立空中互信之規範》(Rules for Establishing Mutual Trust in the Air)列舉出下列各項負面表列之禁制事項:

1.採取影響對方軍用航空器安全運動之行動;

2.以無法控制之接近率,迫近對方航空器,致使危及任何一方航空器之安全;

3.以可能傷害對方軍用航空器上的人員、或損害其裝備的方式使用激光設備;

4.干擾對方軍用艦艇施放或降落軍用航空器之行動;

5.對相遇艦艇進行模擬攻擊,或在其附近進行特技飛行;

6.向對方軍用艦艇或軍用航空器發射曳光彈、武器或其他物體,海難情形除外。

EWm2編按:事實上,相對中美軍機對峙的克制,很多愛幻想者其實不知道美俄對峙幾乎就是另一回事,俄國軍機『埋身』的距離,可絕不止某些報道聲稱的6公尺……(圖片來自美國海軍)

 

在此要特別指出,由於中國大陸解放軍並未對外公布《海空遭遇安全行為規範諒解備忘錄補充規範》中文版全文,因此前述禁制事項係由筆者所翻譯,其原文如下:

1. Actions that impinge upon the ability of the other Side’s military aircraft to maneuver safely;

2. Approaching the other Side’s military aircraft at an uncontrolled closure rate that may endanger the safety of either aircraft;

3. The use of a laser in such a manner as to cause harm to personnel or damage to equipment onboard the other Side’s military aircraft;

4. Actions that interfere with the launch and recovery of military aircraft by the other Side’s military vessel;

5. Aerobatics and simulated attacks in the vicinity of the vessels encountered; and

6. Except in the case of distress, the discharge of signal rockets, weapons, or other objects in the direction of military vessels or military aircraft encountered.

由美軍RC-135V拍攝的殲11BSH"迫近"片段,可留意片段中殲11的翼面有沒有動作,以及所謂6米距離說是否屬實。 

 

由於雙方都已公布視頻影像紀錄,讀者可以參照前述規範以及觀察雙方戰機襟翼與尾舵運轉狀況,來判斷誰是誰非,究竟是美機向左轉向擠壓共機,或是共機刻意飛到美機前方示威與阻撓其飛航運動;其實並不難看出事實真相,讀者亦可順利檢視是否真正違反前述規範。

 japanese f 15 jet east china sea china near miss 20140613 840 472 100編按:日本空自迫近中國TU-154型雷達SAR偵察機的畫面,事件在2014年發生。這片段顯示更像日本自己先迫近TU-154。(圖片來自USNI)

 

不過共軍攝製此種空中應對視頻影像紀錄,早就行之有年,2014年5月底以及6月11日,日本國防高層兩度指控共軍戰機迫近日本戰機後,中國大陸次日就在官方網站公布兩架日本F-15軍機迫近共機影片與照片,並指責日本渲染中國軍事威脅,結果讓自衛隊馬上顏面掃地。當時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隨後在13日在記者會指出,已透過外交管道提出抗議,並要求北京刪除相關影片資料。沒想到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當日下午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針對日方要求更是以「無恥、無聊、無理」強勢回擊日方。

japaneSSAA編按:當年中方以Topgun 劇情說事看起來好像很無道理,然而就過去美軍協助甚至支持某軍事電影之拍攝,必定審視過內部與軍事有關的劇情是否影響美軍形象,這一幕極近距離壓迫對手機的場面也就受美軍首肯的。事實上美軍若遇上某軍事電影內容可能不符美軍觀點或令美軍尷尬,他們可以拒絕協助該片的拍攝,電影《紅潮風暴》因為涉及美軍船上士兵叛變及互相奪取核武控制權,就出現過類似情況。(圖片來自YOUTUBE擷圖)

 

美軍在對外公布此事前,理論上應當要從前述歷史獲得警惕;據圈內人曾經透露,當年北京與華盛頓在協商此等規範時,美軍動輒高調嘲諷共機迫近攔截美機運動極不專業(unprofessional);結果共軍談判代表微笑不語,只是談判休息茶敘時,拿出美國電影「捍衛戰士」(Top Gun)中美機以極度迫近攔截他國戰機,甚至近到以拍立得相機攝去對方戰機飛行員表情片段,反過頭來問美軍是否要以此種方式迫近攔截才夠專業,從此之後美軍就絕口不提共機攔截迫近是否夠專業。

由中方拍攝的美軍RC-135V飛機在雙方距離接近情況下的動作。比較奇怪的是,本機垂尾似乎有些"打偏"。

 

其實在冷戰時期,實施空中偵察與情報蒐集之慢速機種,在遇到對方高速噴射機以尾隨或是併航模式跟蹤監控時,都會刻意突然降低飛航機速,吃定噴射機無法在低速下維持其運動操控能力(maneuverability),最後就會高速噴射戰機衝過頭(overshooting)到達慢速戰機前方,這在影像紀錄上看起來就會讓人覺得是高速戰機衝到慢速偵察機前示威,但其實卻是慢速機種駕駛在戲弄高速戰機飛行員

9A8E6239 E8BD 4624 BB97 C3A8FC313BF3編按:今次相遇事件中,海航殲11BSH和RC-135V接近時的情況。雖然現在是哪方犯規仍是羅生門,但無論由片段還是近距照片看,殲11都保持平穩且垂尾的方向舵、襟翼等幾乎見不到移動,似乎暗示相互貼近的責任不在中方。(網絡圖片)

 

所以高速戰機遇到此種狀況時,都會保持平飛儘量避免轉換航向與飛行姿態,讓襟翼與尾舵保持不動,如此才能在影像紀錄中看得出,真正在變換航向與調整飛行姿態者,其實就是用降低飛航速度來玩弄對方之慢速情報蒐集機。美軍與共軍假若還要繼續將官司打下去,最後就會拿出空中呼叫通話紀錄,此時就可讓真相完全攤在世人前方。

發佈於 軍事博評
By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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