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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
環保署圖片
垃圾徵費將於明年4月起實施,環保署早前制定「良好作業指引」(指引)供不同界別參考,環保團體「綠領行動」檢視上述指引發現存在不少漏洞,質疑垃圾徵費成效。綠領行動認為,指引中僅以「不應」字眼而未有禁止物管及清潔公司「全包」整棟大廈的垃圾費,或會為違規住戶「包底」,有違「污染者自付」原則。
指引針對採用垃圾槽的大廈,要求物管或清潔承辦商,按實際情況考慮分開處理樓層中以指定袋包妥的垃圾和違規垃圾,清潔工先用一般垃圾袋置於垃圾槽底,收集各樓層以指定袋包妥的垃圾;再在垃圾槽底換上240公升或660公升指定袋收集餘下違規垃圾。
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頴妍表示,環保署指引要求清潔工須確保垃圾送上垃圾車或收集站前,均已使用指定標籤及指定垃圾袋,否則即屬違法,若有源頭不明的違規垃圾,亦需先用指定袋包妥及貼上標籤方可處理;雖然指引列明清潔工有免責辯護,包括「已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應盡的努力」等,定義過於含糊,變相將違規責任轉移到清潔工。
綠領行動指,清潔工處理違規垃圾產生的開支或多轉嫁整幢大廈或屋苑住戶,即是令守規住戶需為違規者「埋單」垃圾費,而住戶垃圾袋中有機會混入違規垃圾,最終變「大袋包細袋」而「雙重徵費」。
環保署表示,會向設有垃圾槽的住宅處所售賣240及660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收集經垃圾槽棄置的違規垃圾,並非收集已使用指定袋的垃圾,認為不會出現「雙重徵費」;法例已為清潔工提供免責辯護,亦認為收費所衍生的開支不應轉嫁予物管或清潔承辦商,去年已發函勸喻物管及法團不要在清潔服務合約中加入全包條款。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會長黃迺元表示,不少住宅傾向採「全包」形式直接由住戶攤分垃圾徵費,業界認為環保署想法太理想,清潔工無法分辨違規垃圾來自哪一戶,亦很大機會出現合規垃圾與非專用袋的違規垃圾混雜的情況。
黃迺元指,清潔工大多是兼職,一日之內要負責清潔多棟大廈,如要查明及確保垃圾沒違規棄置,工時會大幅延長;如清潔工屬於自僱,很大機會要自己「包底」,有不少工友擔心誤墮法網,明言實施徵費後會即刻辭職。
在餐飲業界方面,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頴妍表示,為餐飲業界所制定的指引,未有提及處理地舖食肆於街邊非法棄置的問題,僅提及食肆應與物管或清潔承辦商共同商定公共垃圾收集點,即使沒有清楚劃出收集點,執法人員仍可調查涉嫌違例事件並在證據充分下控告涉嫌違例者。
蕭頴妍認為,地舖食肆業權管理分散,附近亦未必有大型垃圾設施,難以劃出公用收集點,即使垃圾車定時到食肆收取垃圾,亦難以監察之後有人故意將違規垃圾放到食肆門前,建議參考台灣「垃圾不落地」等做法,由垃圾車司機與食肆負責人親自交收垃圾,記錄收集垃圾袋數,避免誤收違規垃圾,食肆可為專用垃圾桶上鎖,避免有人趁機放入違規垃圾。
環保署則認為,台灣做法無助解決問題,不能解決食肆附近非法棄置問題,工商業負責人有責任妥善處理其產生的行業廢物,並自行安排將其運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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