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下易踩界法例必須寫得仔細清楚

2017-08-31 11:50:0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田北辰指《國歌法》對港人是新的約束,內容必須講得清楚。 田北辰指《國歌法》對港人是新的約束,內容必須講得清楚。

 

 

【香港輕新聞】人大通過《國歌法》加入基本法《附件三》,意味香港需要執行這條全國性法律。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認為,《國歌法》必須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並且在立法時,討論相關行為的字眼。田北辰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國歌法》對港人是新的約束,內容必須講得清楚,例如規定在唱國歌時應當「莊重」,但「莊重」並非黑白之分,包含不同行為。

發音唔正、唔唱、不專心都可能犯法

田北辰舉例說,唱國歌時不專心,並非眼看著國旗,或唱國歌普通話發音有問題時,應怎樣處理,都是問題。至於在球賽唱國歌時,是否要預備大量執法人員去對付違例者,他認為是有需要,大眾亦要討論若觀眾在唱國歌期間無唱國歌,只留意球星,是否有問題。他認為,《國歌法》始終是新的約束,應講清楚政府實施時會怎樣演繹。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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