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媒體如何解讀十九大強調的「全面管治權」?

2017-10-18 14:25:07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今晨九點,中共十九大會議正式開幕。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大會開場報告中提到港澳問題時,提到「必須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有評論認為「全面管治權」證明「一國兩制」已形同虛設;亦有研究機構稱,社會對「全面管治權」存在誤解,最終如何執行需視乎中央官員將其解讀為「管治」還是「管轄」。

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報告中指,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深化內地和港澳地區交流合作。《蘋果日報》有多篇評論文章均提到對「全面管治權」的理解,其中,民主黨創黨元老李柱銘撰文,將近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被拒入境,以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於今年5月的一次發言結合,分析稱中央政府正逐步落實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李柱銘指,特區政府與建制派也在諸如「一地兩檢」、修改《議事規則》等多項事務上積極配合「全面管治權」的實現,並判斷香港特區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均受到嚴重衝擊,被中共治港者全方位納入為『全面管治權』可操控的範疇」。

《蘋果日報》今日「蘋論」則直言,近期一系列事件反映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現在已達到公然出手」的地步,認為中央政府已不再掩飾其對港全面管治權,形容這是「公然踐踏一國兩制」。

有政黨及評論員對十九大強調「全面管治權」進行回應。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今晨表示,習近平的說法「反映強硬路線」,並預計此番說法將鼓勵香港傳統建制更敢挑戰香港社會的情緒,令亟待修補的社會空間更加撕裂,而中港關係也將更加對立。《香港電台》亦引述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法,稱十九大報告提到「全面管治權」說明中央領導人認為過去對香港的管治不夠全面形成「白區」,以後可能需要透過代理人管治香港。

《香港01》「01觀察」文章就認為,回歸二十年來,中央對港政策經歷了數次變化:從最初的「河水不犯井水」、有所為有所不為、再到目前強調「全面管治權」,是北京因應國際局勢,中港實況所作出的「治港新思維」。文章續指,如今北京已能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給予港府比往日更多的指示與建議,港人不能期待舊有模式一成不變,當中央政府圖強革新已成現實,香港也需接受並考慮如何回應國內「形式萬變,精神如一」的政策變向。

至於對「全面管治權」的理解,有研究機構就認為目前社會對該詞彙存在一定誤解。香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裁馮可強在今年6月發表於《明報》的文章中提到:《「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主要執筆者之一、北大法學教授強世功曾解釋「全面管治權」的英文譯法是“overall jurisdiction”,表示的是「一個主權國家對其領土範圍的一切擁有管轄權」。因此「全面管治權」也等於「全面管轄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主權」。馮可強指,實際上寫在白皮書中的「全面管治權」原意並不指「管理、治理、施政等方面」,更傾向「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其實際權力並非如字面理解的強勢。

不過馮可強亦指,內地官員與學者對「全面管治權」的解讀將非常關鍵:到底是真如其字面意義解釋為參與香港的實際管理與施政,或是對「一國兩制」堅定初心按「全面管轄權」標準解讀,對未來中央治港方向將起很大影響。

發佈於 特稿
By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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