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律政司暫不重審曾蔭權案 因為財政負擔大?

2017-11-07 14:46:29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罪,在上周二審後律政司決定暫時不申請重審,因此目前只餘一條「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的上訴。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律政司對重審留有餘地不代表此案不再重啟,只是重啟門檻更高;另有政界人士稱對律政司的決定並不意外,因此案持續已久,再審下去控辯雙方都需考慮財政負擔等實際問題。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形容,律政司目前的處理方式是「留有後路」,但鑑於這類刑事罪行無檢控期限,因此只要留有存檔,隨時都有可能重啟。張達明亦補充,稱若控方想重新起訴,必須要有「極端嚴重的控罪個案,例如謀殺或恐怖襲擊」,或者控方所提的證據必須依然有力。

《東方日報》評論稱,曾蔭權是公眾人物,所涉及的指控又事關香港社會一向看重的廉潔價值,認為此案若經重審獲得一個清晰結果,將更符合公眾利益與社會期待。文章續指,不管案件是否重啟,曾蔭權以開埠兩百年來首位被起訴的前特首身份,已為香港廉政史留下不光彩;若此案最終就此不了了之,更會令外界質疑香港的廉潔與法治是否仍然存在。

《星島日報》社評則有不同看法,文章指上次審訊中,就入罪門檻較低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曾蔭權被入罪,但在控罪門檻較高的「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上,則沒有被入罪,這恰說明法官引導及陪審團的裁決是經過審慎考慮的。

據稱,法律界普遍對律政司決定不申請重審的決定早有預料,社論指,這是因為經長時間商議及法官引導裁決仍無法達成後,律政司亦需要考慮重審勝算與政府所用公帑是否合理等問題。

律政司尚需考慮繼續審理是否對公帑造成壓力的問題,《經濟日報》傅流螢專欄文章就提出若換一方向想:曾蔭權案已持續許久,控方昨日提出,就原審向曾蔭權追收三分之一的訟費,另外,控辯雙方原審時各自聘請的英國大律師訟費,合共也達千萬元,況且曾蔭權將來要上訴的一項指控也許律師訟費,如此計算,曾蔭權本人因案件需支付的費用相當沉重,恐難以負擔。因此目前律政司暫不提出重審,對曾蔭權而言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信報》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認為,本次律政司無論是否申請再審,都是符合司法公義的。王岸然指,司法原則與政治操作並不衝突,追求法治精神的表現在「不扭曲法律基本原則、法律不能有追溯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方面,但政治操作是「告誰或放生不告誰」的問題。觀察此案,文章稱曾蔭權被「司法追殺」是具有政治意味的操作,是否公平要視乎各人立場。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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