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浸大普通話豁免測試究竟有多「難」?

2018-01-24 18:17:04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浸大去年推出普通話豁免試,合格學生可豁免普通話畢業要求,惟首批考生合格率只有約3成,有學生稱「難過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PSC)」。究竟,題目是怎麼的類型,合格準則又是什麼 ?內文附有題目樣本,大家不妨也試試回答。

浸大編委會發號外 同學指試題冷門非生活化

浸大編委會於25日以《一觸即發!豁免試爭議釀佔領 撤普要求未見天》為題出版號外,內容圍繞幹事會發起語文中心佔領行動,疏理行動的前因後果,以及解釋普通話畢業要求和豁免試所引起的一連串事件與爭議。

編委會於號外中,亦訪問了應考豁免試學生,列出部分測試問題,有同學形容題目冷門,如「向遊客介紹一條九龍經西隧過海的巴士路線特質及乘搭方法」、「評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說法」、「解釋大學迎新營『打水仗』的理據」、「台灣自由行需注意的地方」等等。

而據香港獨立媒體報導,有同學認為香港學生在中小學均須修讀普通話,對普通話有基本認識,並有一定基本溝通能力,不用再佔用大學一個學期時間修讀,浪費學分。對於豁免試內容,同學認為題目與普通話無關,難以捉摸評分標準,「即使以廣東話亦難以討論,何況是以普通話進行」。

浸大編委會號外《一觸即發!豁免試爭議釀佔領 撤普要求未見天》截圖

香港浸會大學普通話豁免試(DET)

測試形式:

普通話豁免試的試題由語文中心自行設計,以面試形式進行。測試本地學生運用普通話的能力,重點是語言能力,而不是語言知識。

名額:

400 人,考試費用全免。每位學生在香港浸會大學就讀期間只可應考測試一次。

樣本題目:

據語文中心所提供的樣本試卷可見,豁免測試共3部分,分別是朗讀題、廣普對譯題、說話題,總分為100分。

甲:朗讀題(請直接朗讀下列短文,計分至 // 爲止) (20分)

我們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親,我的妻子和兒子。

母親本不願出來。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一點兒就覺得很累。我說,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母親信服地點點頭,便去拿外套。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

她的話一樣。

我和母親走在前面,妻子和兒子走在後面。小傢伙突然叫起來:「前面是媽媽和兒子,後面也是媽媽和兒子。」我們都笑了。

後來發生了分歧: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過一切都取決於我。母親老了,早已習慣聽從她強壯的兒子;我的兒子還小,還習慣聽從他高大的父親。我想找一個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兩路,各得其所,

終不願意。我決定委屈兒子,因為我伴同他的 // 時日還長。於是我說:「走大路。」

乙部:廣普對譯題(10分)

一.每題中只有一個規範的普通話詞語,請判斷並讀出這個詞語:(共 5 題)

1.  A. 早晨 B. 早時 C.朝頭 D. 朝早

二.下面只有兩句符合普通話詞彙和語法規範,請判斷並讀出這兩個句子:

1. 你就敞開肚皮吃,菜還多著呢!

2. 下回讓你試試我的手勢,好不好?

3. 他的手藝高超,做的菜真是沒得說。

4. 他是煮菜高手,看來我們今天有口福了。

5. 他做的菜真是好吃得沒得頂,快動筷子吧!

丙部:說話題(請根據題目要求作出得體的口頭回答)(70分)

(共 7 題:2題初級題、3題中級題、2題高級題)

一. 人們常說「有錢難買後悔藥」。從小到大,你一定經歷過一些讓你感覺特別後悔的事,能給我們分享其中的一件嗎?

你做過什麼讓你特別後悔的事情嗎?(計時 1 分鐘)

二. 假設你是一家餐館的服務員,有位客人由於來得比較晚,連續點了三道菜,都已經賣完了。這位客人非常生氣,準備離開,並聲稱再也不會光顧你們的餐館。此時,你會如何挽留這位客人?

請你以服務員的身份挽留這位客人。(計時 1 分 30 秒)

三. 隨著科技的進步,電腦的普及,人們的書寫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敲鍵盤打字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手寫,越來越多的人都發現自己開始提筆忘字了。假設你正在參加一個和漢字文化有關的論壇,請你發表一段演講,號召大家在平時能找機會多寫寫漢字,領略漢字的美。

請問你對現代人提筆忘字的現象有什麼意見?(計時 2 分鐘)

對此,有學生認為有些題目屬於情景題,甚至需「角色扮演」,難度大增。另外,部分題目需要有一定文化認知,例如漢字文化等。而學生需要一連作答7題,內容廣泛,難以預先準備。考核過程中只有學生發言,沒有互動部分,被指非日常與人溝通的方式。

合格準則描述 :

據語文中心的網上資料,豁免測試以3項要素作評分準則,分別是:内容、語言要素及表達,合格準則描述如下。

  • 内容:內容基本圍繞題目展開,能使用不同的語言功能和交際策略,能完成學習、生活或工作中常見的溝通。內容較充實,邏輯較清晰,「無效話語」(即重複相同語句或內容)不多,不影響整體內容結構。
  • 語音:可有方音但不嚴重,不影響表情達意,非方言區的大多數人都可以聽懂。語音可有一些失誤,包括:系統性語音缺陷或錯誤,一些難點音(聲母、韻母)的失誤,聲調有時有混淆。
  • 詞彙:對應不同的場景,能運用一定數量恰當的詞彙。可有方言詞彙但數量不多,詞彙輸出量足以達意。
  • 語法:整體來說尚符合普通話規範,即使出現方言句式及受方言影響的語法不規範問題,但不會造成交流上的障礙。句式有變化。
  • 表達:基本自然流暢,口語表達較清晰,語調基本能配合說話內容,不造成歧義。有足夠的自信,不太受語音及詞彙的限制,需要時能成段敘述。

不過,部分學生認為上述豁免試準的合格準則模糊,語文中心其後在上周(17日)會議中出示普通話畢業要求豁免試評分細則。

圖片翻攝自:facebook@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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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會大學豁免普通話能力畢業要求

學生如符合以下任何一項的要求,可向校方申請豁免普通話能力畢業的要求。

a) 母語非中文,並獲豁免修讀 GCLA1005(大學中文基本課程)的學生,例如部分外國學生及香港國際學校的學生;或略懂中文,必須修讀 GCLA1016(為中文水平未達香港中學文憑試程度的學生而設的課程)的學生

b) 曾參加內地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台灣教育部「多元入學方案」中國語文科考試的學生)

c) 在香港中學會考普通話科取得C級或以上的學生

d)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及格成績的學生

e) 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三級甲等或以上的學生

f) 其他取得相等程度的學生,將按個別情況處理

g) 在香港浸會大學普通話豁免測試(DET)取得合格成績的學生

發佈於 特稿
By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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