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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
在本月中梁天琦被判刑後,彭定康曾就事件撰文批評《公安條例》內容中有部分用語定義模糊,令條例容易被濫用;在梁天琦案中條例更被用與對泛民主派和社運人士作極端判決,屬於政治用途,這令人感到失望。
中國外交部以及香港政府官員事後都對彭定康此番言論做出回應。其中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指,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和特區的司法」。
特首林鄭月娥則指,認為案件屬於「政治檢控」或者政府以法律手段打擊政治人士的觀點,等於認定法庭作出的不合己意的判決都是「政治利用」,「我覺得這種講法是傷害緊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同埋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
昨日(26日),彭定康再就事件撰文評議。他在《南華早報》的刊文中指,《公安條例》誕生於「六七暴動」之後,但制定後港英政府並未有動用。對於行會成員、大律師湯家驊此前稱彭定康「以政治角度看法庭判決,是侮辱司法體系、法官以及陪審團」,彭本人就解釋,從更早前的雙學三子案以及本次的旺角案中,自己均認為《公安條例》與國際公約相悖,並且是律政司覆核刑期的政治決定出錯,而非錯在判刑法官,明言反駁湯家驊的質疑。
彭定康表示,自己認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公安條例》中部分條文的判定,認為條文中對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結等情況的規定,過多地限制人權,質疑香港政府為何不跟從國際公約制定規則;又指如果香港政府不就此問題詳細釋疑,會令許多人擔心更多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的立法將後繼有來。
彭定康在文末指,如果對他的批評出自那些關心「銅鑼灣書店」事件的的人,他會願意接受這堂「法治教育課」。他又呼籲民眾仔細思考那些在「七警案」後譴責香港司法系統公正性的聲音,又指「如果香港對自主權收緊感到毫不在意,為什麼近年會有越來越多香港人移民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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