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兩警上訴得直另五警獲減刑

2019-07-26 13:17:12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七警今早到高等法院聽取上訴裁決。

 

【香港輕新聞】七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涉嫌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早前在區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2年。七警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去年11月處理案件,考慮8個月後,今早(26日)一致裁定駁回其中5人的定罪上訴,但獲酌量減刑至15至18個月。另外二人則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當庭釋放。

七警上訴結果: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刑期減至18個月,須即時服刑。

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刑期減至18個月,須即時服刑。

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刑期減至15個月,須即時服刑

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當庭釋放。

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減至16個月,須即時服刑。

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刑期減至15個月,須即時服刑。

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當庭釋放。

劉興沛、黃偉豪二人的定罪不穩妥

上訴庭在判詞表示,原審法官接納呈堂的片段及照片的決定正確,輔以曾健超的證供,正確確立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為影像襲擊曾健超的人。至於劉興沛、黃偉豪二人,上訴庭認為並無證人從影像辨認過二人的身份,質疑原審法官確認二人涉案的理據,故此認為二人的定罪不穩妥,須予以撤銷。案發在2014年10月15日「佔領行動」期間。判詞指,劉興沛案發時不是小隊一員,及黃偉豪當時正押另一犯人上旅遊巴。

各被告影響香港作為國際城巿的聲譽

至於判刑方面,上訴庭明言各被告毆打曾健超的行為,在公眾眼中不單有辱警隊名聲,甚至影響香港作為國際城巿的聲譽。上訴庭並指,無可置疑曾健超是在警察羈押中,在雙手被縛在背後時毫無自衞能力情況下,遭一班警察肆意襲擊,而作為上級的就只目擊着他們的下屬犯法,此舉着實動搖了各人心目中對香港警隊甚至是法治的信心。

高級警官容許甚至授權下屬犯罪故刑期較高

上訴庭更明言,無論各上訴人當晚是如何受到壓力或挑釁,他們都沒有毆打曾健超的藉口,在巿民眾目睽睽之下,一隊獲信任會執行法律的警察,故意以如此觸目驚心的手段去犯法,判監是無可避免。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所採納的判刑起點明顯太高,故此給各人酌量減刑,而因為兩名高級警官本應運用他們的權力去制止,但他們反而容許甚至授權下屬犯罪,故刑期較高。

惑兩名獲釋警員無回應任何問題

七警聞判後均表現冷靜,沒顯露特別表情,公眾席上有人情緒激動痛哭。至約11時45分,上訴得直的劉興沛及黃偉豪離開法庭,並登上私家車,期間大批傳媒上前追訪,兩人未有回應任何問題。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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