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禁蒙面法》成效需觀望 政府還會「加辣」嗎?

2019-10-08 13:36:19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政府援引《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並於10月5日正式生效,隨即觸發更大規模暴力示威。有意見認為,現階段判定《禁蒙面法》奏效與否未免言之尚早,冀望其可喚醒香港市民守法循規、尊重法治的良好特質;亦有意見認為,運用《緊急法》「封網」及「宵禁」,其可行性微乎其微,對現時已筋疲力竭的警隊來說,猶如百上加斤,相信並非政府選項。

社會難以重建互信和尊重

《明報》10月8日「聞風筆動」李先知文章表示,隨著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示威衝突更激烈、「私了」情况更嚴重,「外媒如BBC、CNN近日亦以「暴徒( rioters )」、「暴力示威( violent protests )」報道事件」。文章引述民主派人士表示,「禁蒙面法將運動再改寫,令示威更激化,質疑政府是否刻意製造這情况」,惟「仍有數以萬計市民以身犯險參與周日的遊行,反映社會對禁蒙面法等的憤怒」;「暴力場面在民意上會有輸蝕,亦憂慮沒完沒了的武鬥,日後社會難以重建互信和尊重」。

李先知文章引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以前若有『私了』,民意早已逆轉,現時卻沒有,認為是市民受到部分媒體和網絡影響,很多人接收資訊的途徑單一,有部分人認為制度暴力可以蓋過現時的街頭暴力」;「即使民意逆轉都要較長時間,過程會很慢,因反對派無割席,支持運動的人或會自我麻醉,除非愈來愈多這類事件發生」,「現時大部分人即使認為『私了』有問題都不敢出聲,因擔心發聲亦會受攻擊」。

要避免重蹈逃犯條例覆轍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10月8日於《香港經濟日報》撰文表示,「有人認為《禁止蒙面規例》是火上加油、沒有效用,事實並非如此」,訂立規例主要原因,「很明顯是因為反修例抗爭持續4個月以來,示威者戴着面罩以隱藏身份」,而實施《禁止蒙面規例》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以協助警方執法,止暴制亂」;認為《規例》條文清晰,涵蓋範圍合理,市民不必過慮。

葉劉淑儀表示,長遠而言,法例始終會讓大部分市民提高警惕,「希望可喚醒香港市民守法循規、尊重法治的良好特質」;認為指《禁止蒙面規例》違反人權,影響言論自由,剝奪市民免於恐懼的自由等指控是誤導,因為「人權自由並非絕對,產權也不是絕對,政府是可以立法規管的」,「立法原則是要符合相應驗證法(Proportionality Test)的四項條件:1.目標要合法;2.是必要的;3.不可過分的;4.個人權利與社會整體利益之間需要取得平衡,要合乎比例」,而西方國家訂立《禁蒙面法》就是上述第4個原則。

葉劉淑儀理解一般市民對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有疑慮,然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確是回歸前訂定的,根據《基本法》第8條,回歸前訂定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便保留於《基本法》內,過渡到回歸後繼續生效,認為泛民提出的理據站不住腳;「惟特區政府必須多向市民解釋清楚,避免重蹈修訂《逃犯條例》的覆轍」。

蒙面法實際是針對和理非

資深傳媒人劉進圖10月8日於《明報》撰文表示,蒙面法針對的,「表面上是最激進的勇武抗爭者,實際上是站在後方的「和理非」支持者」,「但凡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中資企業、國泰匯豐等任職的黃絲民眾,假如繼續上街集會遊行,為勇武抗爭作掩護聲援,隨時被查被捕、被任職機構處分,日後返回內地時也可能碰到麻煩,這份威脅不容小覷,侵害了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權和私隱權」。

料短期不會再動用緊急法

《信報》10月8日「香港脈搏」余錦賢文章表示,「部分強硬派建制人士已開始放話,不滿政府只立《禁蒙面法》,批評新例不足以止暴制亂,甚至有港區人大呼籲當局應運用《公安條例》中的宵禁令,加大力度平息騷亂」。文章引述政府中人表示,「封網」難度極高,「加上立法禁止蒙面只實施短短數日,目前港府仍在觀察成效,料短期內不會貿然再動用《緊急法》『加辣』」;文章又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7日)表示,「《禁蒙面法》生效僅兩日,難以評估立法效果」,「不少政界中人同樣認為,現階段判定條例奏效與否未免言之尚早」。

余錦賢文章表示,「政府內部頗有微言,因為當日建制派陣營大力提倡《禁蒙面法》時,甚少人提議實施宵禁令,如今若左派中人認為禁蒙面作用有限,再促使當局出招「加辣」,難免予人輸打贏要之感」;有政府中人形容,「《禁蒙面法》乃當局研判香港亂局後所下的『重藥』,現時須靜觀其變,看看藥效發揮如何,方可進一步診斷」,認為「下一個政治分水嶺會是10月16日《施政報告》宣讀當天,在此之前,除非情況急速惡化,否則港府不會再出手」。

余錦賢文章引述政府中人形容,「宵禁令可行性微乎其微,除了激起國際輿論的抨擊外,宵禁令須於全港大範圍實施,不能只集中於一兩區,此舉變相要增派大量警力在街上站崗巡邏,對現時已筋疲力竭的警隊來說,猶如百上加斤」;「封網」相信並非政府選項,因為網絡世界瞬息萬變,要堵截資訊流通談何容易,若「禁網」能杜絕示威活動,「政府一早就禁咗」,但即使禁止個別網站,只會「一網死,一網鳴」。

要評估暴力對區選的影響

《香港經濟日報》10月8日「有政戲」傅流螢文章表示,值得留意的是,《禁蒙面法》若然未能減低示威暴力情況,「下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真的有機會押後甚至取消」;現時區議會選舉提名已經展開,參選的人士都開始造勢,然而建制派多個政黨的地區議員辦事處近日都受到破壞,「政府方面就要評估,暴力情況會否影響區選的公平、公正性」。

傅流螢文章認為,區議會選舉在目前的政治氣氛下,對泛民大為有利,然而暴力情況若持續,「政府的後備方案,首先是把投票日押後至12月1日」,「若12月8日或之前都未能投票,就要提交立法會修改《區議會》條例,才可再押後選舉」,「在這情況下,區議會隨時出現很長時間的真空期」。

 

【多方觀點】「禁蒙面法」成效存疑?政府引用《緊急法》有何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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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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