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洩密案二審改判有罪囚4個月

2018-05-15 12:59:29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馬英九對判決回應表明會上訴到底。

 

 

【香港輕新聞】在台北,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高等法院二審大逆轉,初審無罪的馬英九被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但可以罰款12萬元新台幣代替,案件仍可上訴。案發在2013年8月,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馬英九將相關偵查秘密,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英九又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

一審法官認同符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

北檢認定,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將立委柯建銘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2人,並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江宜樺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進而引發「馬王政爭」。馬在卸任總統後免除刑事豁免權,北檢2016年12月啟動偵查,2017年3月14日起訴馬。台北地方法院去年裁定,馬英九有洩密行為,但他是行使總統職務,解決行政院與立法院的爭議,符合《憲法》第44條行使總統所屬的「院際調解權」,加上檢方舉證不足,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馬辦發言人指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徐巧芯表示,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其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道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的事件,所以馬當時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案件涉及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

徐巧芯質疑,高等法院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大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她強調,本案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馬英九其後亦親自回應,表明上訴到底。

被揭發參與關說的王金平表示「尊重司法」

案件主角之一,參與關說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未多做評論,僅表示「尊重司法」。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說,《憲法》對於總統職權規範很抽象,「院際調解權」的實質內容與行使方式如何界定,仍有很多討論;馬二審雖判有罪但還可上訴,依照對馬了解應會上訴,期待三審最高法院能秉持司法獨立,明確定義「院際調解權」。

前民進黨秘書長陳師孟上任監委曾恐嚇司法界

李彥秀也抨擊,民進黨舉辦司法國是論壇以來司法改革牛步進行,實質改革看不到成效,反而於2018年1月15日上任監察委員的前民進黨秘書長的陳師孟,警告會針對「只辦綠不辦藍的檢察官和法官」,引起司法界一片撻伐,被認為是對司法的干預與對法官的恐嚇,引發司法界寒蟬效應,李彥秀呼籲民進黨別將手伸進司法。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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