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案蘇平治行為失當罪成

2016-06-07 12:31:01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今晨在區域法院被判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今晨在區域法院被判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香港輕新聞】涉及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事故,現時停職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認為,蘇平治自主決定,不執行2007年有關救生衣數目的新法例,以及未有取消有關的不執行命令,都是明顯的行為失當,目的是緩和業界對新政策的不滿。

不執行救生衣法例行為失當

控罪指,蘇平治在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未有執行有關救生衣數目的法例,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官認為立法機構修改救生衣規例是為了確保乘客安全,雖然新例暫緩執行一年,看起來未有緊急執行的必要,但都不代表蘇可以違反立法機構的決定自行演譯,而被告此行為亦沒有任何合理解釋,因此法官最終裁定被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律師指被告真心認為沒有違規

案情指,南丫海難發生後,運輸及房屋局作內部調查,調查委員會揭發蘇平治當年涉嫌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規管船隻配備救生衣數目的法例。辯方律師其後解釋,前任本地船泊安全組總經理亦是採取「新船行新例、舊船行舊例」的方針,認為蘇平治只是事件後的代罪羔羊,強調蘇當時是真心認為沒有違規。南丫海難造成三十九人死亡,律政司其後起訴蘇平治,及前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黃鑑清早前被控在調查中作假口供罪名成立,判入獄十五個月。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6-07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