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覆核刑期要羅冠聰黃之鋒即時監禁

2016-09-16 09:32:30
龍藝祥

香港輕新聞副總編輯

律政司向法庭提刑期覆核,要求判處羅冠聰黃之峰等人即時監禁。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要求判處羅冠聰黃之峰等人即時監禁,可能影響到羅冠聰任立法曾議員資格。

 

 

【香港輕新聞】律政司正就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三人前年九月在政府總部外,參與非法集會的案件提出覆核刑期。黃之鋒引述控方陳詞大綱指,律政司要求判各被告即時監禁,聆訊下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律政司指由於相關司法程序進行中,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律政司陳詞大綱指案件嚴重

黃之鋒在個人社交網站表示,收到一份「控方覆核判刑的陳詞大綱」。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在大綱指,案件罪行性質嚴重,有多項加重刑責因素,而各被告沒有真情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原則上犯錯及明顯不足,亦無特殊情況可以緩刑,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

羅冠聰高票當選立法會議員

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被控前年9月26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會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控罪。裁判官上月中判處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80小時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就被判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羅冠聰更在立法會選舉中高票當選,成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9-16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