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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
男子當眾將手伸進女童裙內撫摸胸部,目擊者不敢制止,只能拍照存證。
【香港輕新聞】據內地多間傳媒報道,上周末(8月12日)下午,在南京高鐵南站候車室,一名約20歲的男子,將一名約12歲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在眾目睽睽下將右手伸進女童的裙內,在女童胸部「活動」。該宗猥褻女童事件照片在網上曝光後,引發內地網民廣泛關注。今日(8月14日)上午11時許,《澎湃新聞》從南京鐵路警方獲悉,猥褻女童的男子已被南京鐵路警方抓獲,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澎湃新聞》引述南京鐵路警方通報稱,截止目前,南京南站候車室發生的涉嫌猥褻未成年女性情況,鐵路公安機關開展了大量調查,目前已經找到相關人員,後續調查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南京鐵路警方表示,因此事件的特殊性質,請廣大網友積極配合,「既要嚴懲違法行為,更要全力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不宜公開討論相關人員的信息和相關情況,防止對相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南京鐵路警方相關人士補充說,該名未成年女性不足14周歲,涉事男子年齡在20歲左右,警方將依照情形依法嚴肅處理。另外據《現代快報》報道,涉事男子是河南人,是一名在南京某學校讀書的學生。
《揚子晚報》記者聯繫了現場目擊事件經過的陳姓女大學生,她是乘坐8月12日晚上南京南站到滁州的動車去學校,她說當天傍晚下午6時20分,陳女坐在B6檢票口前的座位上,並註意到斜對面有一個女孩的嬉鬧聲,便抬了一下頭,發現一個穿著無袖連衣裙,年約12歲小女孩坐在一名年輕男子的腿上,男子看起來和自己年齡相若,大約20歲左右。剛開始,陳女無意間看到男子把手正放置在女孩的胸部,這個倒也不太讓人注意,畢竟孩子還小,還隔著衣服。
過了一會兒,小女孩坐到了她身旁玩手機。沒想到,年輕男子一把把小女孩拽了過去說:「哥哥幫你弄吧。」這一次,讓小陳吃驚的事情發生了,男子將手從女孩的無袖連衣裙的腋下伸了進去,直接放在了胸部,甚至還在挪動。而女孩坐在他的腿上玩著手機,沒有絲毫異樣或抵抗的反應。而坐在男子身邊一對年約50歲的男女,看起來是他們的爸媽。爸爸似乎看見了男孩的行為,但沒有製止和行動,時間持續了至少5分鐘。
陳女告訴記者,坐在她周圍的幾個女孩都看見了,但因對方有三個大人,都不敢上前制止,只能趕緊先拍下照片,留下證據。大概在下午7時多,這4人中的爸爸注意到周邊的人在不斷地拍照,便讓年長的女子帶著男子和小女孩先走,他則仍坐在原地。陳女告訴記者,聽對方的口音,她猜測他們應該是去往徐州以北的,因為B6口都是去往這個方向的。
事件曝光後,在網民進行「人肉搜尋」,指涉嫌猥褻的年輕男子是安徽鳳陽人,其父母在當地一所中學附近開了一家飯店。還有網友報料,指這名女童並非是這家人親生的,而是抱養的。而鳳陽縣正是滁州市轄下的一個縣城,與該事件中的當事人去向似乎一致。不過,這一網友推測的信息尚未得到相關方面的證實。而被指是當事人男子在網上否認,並指網友「認錯人」。
據《中新網》月15日電 ,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車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報稱,經警方調查女童為嫌疑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南京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經過深入細緻偵查工作,於8月14日在河南滑縣將嫌疑人段某某(男,18歲)抓獲。經調查,其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南京鐵路警方依據查證事實,已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對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警方表示,鐵路警方還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鑑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再次籲請廣大網友從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合法權益出發,不要擴散傳播相關人員信息和案件細節,防止對受害人造成再次傷害。
南京一位律師說,按照微博上的照片來看,年輕男子確實涉嫌猥褻女童,但具體的還需要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後進行定性。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依照上述規定,也就是說,行為人只有在「聚眾或者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時才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監管不力,也將要被追責。「如果是養女,司法機關可以考慮剝奪其養父母的撫養權。」不過,考慮到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以及這種動作的危害性、隱蔽性,也不排除給予嫌疑人治安處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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