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擂台】辱警 辱法官 社會撕裂何時休?

2017-02-21 13:00:22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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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七警案雖已完結,但引發的社會爭拗不休。先有撐警人士在社交網絡稱法官是「狗官」,後有兩警員協會擬要求就辱警罪立法。今日本港多間傳媒聚焦七警案後續風波,討論社會撕裂會否更加嚴重。

昨日率先報道兩警員協會商議就辱警罪立法的《明報》,今日社論指近年香港街頭鬥爭頻繁,警隊成為磨心,有前線警員對粗言辱罵挑釁心存怨氣,可以理解,但現在提出設立辱警罪,只會加劇社會上的對立情緒,無助改善警隊形象和權威尊嚴,甚至可能適得其反;而且辱警罪難以定義,法國早已設立此罪,但有濫用法例之嫌,早已引起頗大爭議。

《信報》社論亦指,辱警難以以法律下定義,如果為此立法,那麼執法人員侮辱市民又是否一項罪行?若凡某甲對某乙出言不遜或者故意挑釁,是否又構成「辱人罪」;而法官對曾健超襲警罪罪成的判詞,指曾向警員淋潑液體是極大的侮辱和挑釁,可見襲警罪已涵蓋了辱警成分。

《信報》續指,貿然訂立辱警罪,有機會弄巧反拙,平添警民之間更多的矛盾。另一方面,若日後有示威者因為語言過激被控以定義不清的辱警罪,很容易被視作「政治檢控」,執法人員或進一步被標籤為「政治工具」,令警隊深陷不中立的指責。

網媒《立場新聞》刊登的法律界blog「法夢」的評論,指縱觀七警案與曾健超襲警案,無一環節可印證辱警罪非立不可,相反=襲警罪更重;認為此時有人以辱警罪作話題,是「乘著警隊上下不理性的怒潮,在爭取立法的戰線上燒出一道缺口」,批評發起立法討論的兩警員協會主席在「玩火」,「撥弄起警察群體以至同情警察者的憤慨」。

《文匯報》社論則認同辱警罪應立法,認為前線警員在近年街頭抗爭中盡忠職守、驗證執法,得不到充分肯定和褒揚,反而因執法過程中的「一些瑕疵」而付出沉重代價,難免影響警隊士氣,而設立新法有助於提振警隊士氣、提高執法成效,與市民的安全、利益息息相關。

此外,《明報》又提及近年香港社會撕裂加劇,侮辱法官、蔑視司法的風氣亦有變本加厲之勢,今次事件中就有撐警市民對法官語出惡言,折射出社會上「小撮人事事政治掛帥,只講敵我矛盾,不再以持平理性看待法院裁決」;認為這股歪風必須遏制,香港社會需要更多冷靜和克制,而非挑撥和政治炒作。

《東方日報》的陳競立「強詞有理」專欄評論,則指作為全球最自由的地方,香港人可以批評任何人及事,唯獨司法機構批評不得。評論指近日網絡上質疑對七警判刑過重的聲音,是很理性的討論,司法機構卻又「抬出大帽子嚇人」,稱對社交媒體上針對法官的評論「高度關注」,形容這是霸道、司法獨立變司法獨大。

陳競立又指,「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當局企圖以司法獨立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只會弄巧成拙,引來更多質疑和批評。

By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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