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又打著「環保」招牌向市民「掠水」

2018-10-31 16:53:5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黃錦星又推出擾民掠水新法例。

 

【香港輕新聞】環境局打著「環保」招牌的擾民政策「一浪接一浪」,被市民批評是「雙重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終於上馬,預計最快2020年底前落實,建議首三年將指定垃圾袋的收費,定為每公升 0.11 元,以一個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為例,每月需繳付33元或51元,至於其他大型廢物則每件劃一收費11元,收費水平將在實施三年後檢討。

黃錦星表示做法已相當務實

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明白落實收費有挑戰,有不同原因令落實時間或有多少變數,但建議落實框架以教育為本、加大社區支援資源及外展協助,做法已相當務實,能配合徵費向前行,未來會與業界和政黨保持溝通,希望他們支持。他又表示,徵費是減廢火車頭,必須先做。又指外地如台北和南韓落實垃圾徵費時,當時回收配套比本港更少,相信配套會與時並進,現時是可接受做法。

不使用指定垃圾袋罰款1500元

環指定垃圾袋有九種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初步計劃在全港4000個銷售點分銷,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油站和郵政局等。黃錦星說,若有人不使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將會罰款1500元,建議法例落實有半年適應期,執法人員會口頭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執法。當局亦會開設一系列先導計劃,協助社區源頭減廢,包括設立免費塑膠回收計劃,並試行逆向售賣機,放便回收膠樽。

警告會針對黑點作出執法安排

黃錦星在記者會沒有提到台北及南韓在實施類似法例遇到的深夜跨區亂掉垃圾的問題,只表示減廢牽涉移風易俗,需要大家有過渡期和適應期,所以建議在法例落實初期,有一個為期六個月的適應期。而在適應期內,執法方面會以勸諭、口頭警告為本,令大家部分群組還沒有熟習或過渡到這個安排,可以有一個機會理解相關法規安排,當然若當中有屢勸不改或嚴重違規的,會適當執法,並針對黑點作出執法安排。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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