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博評】張競:日澳研商協議 切莫錯估意涵 

2020-11-22 16:19:41
張競

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

    1. 編按:2019年9月,澳洲空軍F/A-18C/D的部隊訪問日本空自的小牧基地,與空自第二航空團聯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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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出訪日本,17日在與日本首相菅義偉進行高層對話後,對外發佈共同聲明,雙方表示針對日本自衛隊與澳洲軍隊雙方入境對方國內,在遂行軍事任務與聯合演習訓練期間內,相關行政安排與刑事豁免協議,達成原則性之協議共識(in-principle agreement)。

此項被外界稱為《互惠准入協定》(RAA:Reciprocal Access Agreement),涉及軍隊成員在對方境內法律地位協議,被媒體比擬為1960年1月19日美國與日本雙方在華盛頓,配合當時日美安保條約修訂所簽署之《美日軍隊地位協定》(U.S.–Japan 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但是由於日本與澳洲雙方協議內容並未對外公開,此種說法其實無法判斷出其可信度。

對於日本與澳洲就此協議研商發展狀況,以及此項協議所能具備之戰略與軍事意涵,吾人必須有下列數項認識,才不至於誤判其本質與高估其意涵。首先必須指出,日本與澳洲雙方已就本項協議研商六年之久,雙方所堅持立場,絕對不可能是因為日本首相菅義偉上臺後,立刻就能夠產生突破性發展,放棄原先安倍晉三所要求之政策底線。

編按:日本對於日澳《互惠准入協定》的處理非常謹慎,並要讓議會通過,視之為對外條約,這無非和多年來駐日美軍的犯罪引起民間強烈不滿、令日本地方政府非常頭痛有關。照片來源: (austinding via Shutterstock)

 

因此雙方對外宣稱對此協議達成原則性之協議共識(in-principle agreement),其實是在玩弄政治話術,而且在發表共同聲明時,亦未安排簽署相關書面協議,因此在此處之agreement顯然能夠成為具體文字書面文件之機率甚低,而口頭表達原則性之共識,基本上就是不願將臉拉下之外交辭令,未見得是在協商進度上,獲得真正突破與進展。

儘管有消息指出,澳洲方面希望在明年日本首相菅義偉回訪澳洲時,雙方能夠簽署正式協議,但是雙方對於違法人員能否不適用死刑,以及協議位階高低如何定位,尚未達成共識,所以此種訊息可信度確實值得存疑。特別是東京已經決定此項協議必須通過國會審議,所以是非常明確地將其定位成正式條約。但澳洲方面就顯得態度不明,有些報導判斷坎培拉要將其視為行政協議,因此不必通過澳洲國會加以審議,就可由行政部門直接裁定完成協議批准程序。

編按:日澳軍事協作最多的,可是是在美軍為道下負責海軍聯合制海任務。圖為早前美日澳印海上聯合軍事演習。(圖片來源:美國海軍)

 

正是因為雙方在認定協議位階上有所差異,其實或多或少地曝露出,澳洲政府在處理此項協議上缺乏具體誠意。此因該項協議涉及司法管轄與豁免權,就民主國家行政權與司法權分立之基本架構來說,行政部門確實無法承諾任何司法豁免事項,而是必須立法部門授予該項權限,才算是合乎民主法治分權原則與合理程序。

美國與菲律賓雙方所簽署之《軍隊互訪協議》(VFA:Visiting Force Agreement),其實就是因為華盛頓將其視為行政協議,而馬尼拉則是通過菲律賓國會參議院加以審理,將其定位為正式條約,因此讓菲國民眾認為此項協議並非平等,而且由於美國聯邦政府無法干預地方政府之司法管轄權,因此究竟美國在協議中所承諾司法豁免能否落實,不斷受人質疑,只是從來就沒有任何菲國軍職人員在美國為犯法條,因此該協議到底可信度有多高,其實並未受到合理檢視。

編按:雖然難以想像在日本土地上出現,但澳洲特種隊傳出在阿富汗期間屠殺無辜平民及已投降的戰俘,也讓人想到澳洲軍隊紀律的問題。圖為一個澳洲電視台拍攝的紀錄片中,搶殺一個無武器阿富汗農民的片段。(照片來源:Youtube片段截圖)

 

假若再參照日本與美國雙方所簽同類協議,鮮少人注意到在1995年琉球強暴案後,美國與日本就在研議加強與調整雙方協議內容。但在2016年駐琉球美軍再度爆發強暴與謀殺琉球婦女刑案後,2017年1月16日美日雙方再度簽署《限制與澄清軍隊地位協定內平民保護條款之補充協議》(supplementary agreement to limit and clarify the definition of the civilian component protected under the 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因此就足以提醒吾人,此等協議其實是會隨著真正實際刑事犯罪案件,而發展出相關配套與補充條款,以便符合實際需求。

所以對應前述案例,顯然東京在與坎培拉協商本項協議時,澳洲所擺出姿態相對較高,而日本政府在態度與立場上就相對審慎小心,就區域情勢發展上來說,在莫里森與菅義偉雙方對話完畢發表共同聲明時,所提到南海與東海情勢,其實都證明是日本內心不踏實,因此有求於人,所以必須忍下不平,讓對方能夠獲得機會,擺出將以不平等待遇處理此項協議,其實心中是有苦難說出口。

 

編按:美軍於沖繩的嘉手納空軍基地。拋開主權問題,美軍駐日是日本的重要防衛力量,但同時也帶來比較嚴重的治安與社會問題,無怪即使是軍事合作相對少得多且幾乎不會有駐軍問題的日澳協議,日本也小心應對了。(照片為嘉手納市與空軍基地的模型圖,來源:A Trip to Japan)

 

但是軍隊互訪與經常性駐軍究竟是差異甚大,所以若是將日本與澳洲所可能簽定協議內容,武斷地比擬成日本與美國所簽協議,這恐怕就太過天真。亦有媒體指出,日本政府係考量若是未來美國政權順利交替後,拜登可能在對中國大陸政策上會有所調整,所以東京必須改變立場,以利抓住澳洲這個盟友,這種講法更是高估澳洲能夠在東亞所能具備之軍事介入能力與政治外交影響力,捕風捉影到不可思議地步。

不論日本與澳洲雙方軍事合作關係如何發展,美國在東亞地區之分量,絕對不是澳洲能夠望其項背。同樣美日雙方軍事同盟關係,雖然是起起伏伏,但其基本盤仍然相當穩定。相對起來,日本雖然希望與澳洲或是印度發展聯盟關係,但其顯然對於再度回到冷戰架構,與中國大陸進行全面圍堵與對抗,亦持保留態度。

整體說來,日本與澳洲雙方協商《互惠准入協定》,其實仍待繼續觀察,就算能夠簽署協議,澳洲與日本雙方軍事合作空間,究竟能有多大,恐怕亦是充滿變數,尚待吾人繼續觀察其後續發展。

編按:澳洲與日本的軍事合作尚有軍售案,不過澳洲並沒有出產什麼軍品,而早幾年日本對澳授權建造蒼龍級潛艇案也鎩羽而歸,澳洲最後還是選擇了法國新常規潛艇的方案。事實上,基於防區沒有重疊,兩國雖都是美國盟國,在共同防務上也沒有多少交集。(圖片來源:軍武狂人夢)

 

作者張競先生簡介:中華民國榮民,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著述文稿課題廣泛,獲得讀者極多迴響。

發佈於 軍事博評
By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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