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政府擬規管鼓吹投白票 是否適合時宜?

2021-04-08 12:49:3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08 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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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Cover 2016election2016立法會選舉電視宣傳影片截圖

政制及內地務局局長曾國衞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近日提及,將研究現行制度是否足夠處理投白票的現象。有意見指,煽動選民投白票,有破壞選舉之嫌;亦有觀點認為,政府或憂慮出現廢票率創新高,但規管太多,可能會適得其反。

投票是公民責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早前透露當局正考慮現時法例是否足夠處理投白票的行為,若有需要會適當調整。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後被問及相關議題時,亦指出會研究是否進一步規管,她更明言市民不應投白票,因投票是公民責任。

非針對個人投票行為

曾國衞8日於立法會強調,若有人鼓勵、組織及煽動他人進行投白票及廢票、從而否定或破壞選舉,都有需要研究針對有關行為作適當措施或修訂法例,此舉並非針對個人投票行為,當局絕對尊重市民行使個人投票權利,未來修例主要是針對組織或嘗試操縱破壞選舉的人,並會適當區分正常拉票活動,以免活動受影響。

陳文敏指將現灰色地帶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早前於商台節目中指,如規管選民不能投白票,將存在灰色地帶,例如若兩名候選人在選舉期間互相攻擊對方,並呼籲他人不要投票予對手,亦容易違法。他估計,今次官員表明要規管白票,是擔心出現「投票率創新低、廢票率創新高」的尷尬情況,但他認為規管太多,反會令人反感,刺激更多人投白票。

謝偉俊認為現階段毋須研規管投白票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於港台節目中指,過去從沒有機制處理,而白票不會對選舉結果有實質影響,因此現階段不用刻意立法規管白票現象,但他提醒,在現行的《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下,以文字鼓吹其他人投白票,亦可能犯法。

陳克勤形容白票成破壞選舉的工具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8日於《文匯報》撰文稱,投白票的選民不僅沒有履行公民責任,更是故意作出一種與公民責任相違背的行為,而投白票亦成反中亂港分子破壞選舉的工具,破壞一個不容許反中亂港分子「入閘」的選舉,「如果一個選民沒有心儀的候選人,最合理的行為就是不去投票,而不是投白票」。

梁家傑稱白票只損特區政府、中央政府面子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明報》「法政隨筆」專欄指,投票包括白票,是選民表達意願的合法方式。他認為,白票無損選舉結果,只損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面子。如選民投白票的個人行為亦要管,等於說投票不保密,「若是這樣,選舉制度可謂『完善』到極度扭曲,矯枉的方向和力度錯上加錯」。

爭取投票率才是重中之中

不過,《信報》「金針集」認為,當局與其大傷腦筋去遏抑市民投白票,倒不如擔心市民連投票也嫌「費事」。文章認為,任何情況下投票率愈低,意味選舉制度認受性有限,所以曾國衞也表明會努力爭取投票率,鼓勵市民投票,「不過政府的呼籲有多大叫座力則另當別論,局長必定心裏有數」。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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