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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於2023年向谷歌提出反壟斷訴訟,聯邦地區法官梅塔(Amit Mehta)於5日裁定,谷歌非法利用在搜尋引擎市場中的優勢壓制競爭和扼殺創新,在市場佔有壟斷地位。梅塔於裁決中寫道,谷歌在搜尋引擎市場中的主導地位是壟斷的證據,其市場佔有率高達89.2%,而在行動裝置中的市場佔有率更高達94.9%。
梅塔在裁決中著重於谷歌每年花費數十億美元,以確保其搜尋引擎在新手機和其他平台設為預設選項,例如單在2021年已花費超過260億美元鎖定有關協議。他亦指,谷歌在2022年向蘋果公司支付約200億美元,以確保谷歌在蘋果產品中設為預設搜尋引擎,比2020年的金額多一倍。他指出蘋果曾經考慮建立自家搜尋引擎,但於2018年進行分析估計若與谷歌終止合作,會在五年內損失超過120億美元收入,因此打消念頭。
梅塔表示,案件中的證據顯示了預設選項的重要性,例如微軟的Bing搜尋引擎在旗下瀏覽器Edge擁有八成市場佔有率,因此谷歌搜尋引擎若非預設選項,市場上的其他搜尋引擎也可成功。谷歌則曾辯稱,消費者若對搜尋結果失望時,可以隨時更換搜尋引擎,例如在谷歌出現前,Yahoo曾是90年代中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
美國司法部律師辯稱,谷歌的壟斷地位令其可以向廣告商收取高價費用,但無須投入資源改善搜尋引擎的品質,因此傷害消費者。梅塔則在判詞中承認谷歌產品的品質亦是獲得優勢的重要因素,表示「谷歌是美國公認最好的(搜尋引擎)」。梅塔預定在9月6日舉行聽證,決定應就谷歌壟斷採取什麼措施。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表示,裁決對美國人民是歷史性勝利,顯示任何公司無論規模和影響力有多大,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又指司法部將繼續嚴厲執行反壟斷法。
Justice Department Statements on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s Decision in U.S. v Google
🔗: https://t.co/Dj7Xbwz6Yy pic.twitter.com/kzJfWlNWk7—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TheJusticeDept) August 5, 2024
谷歌全球事務總裁沃克(Kent Walker)則回應指,法院裁決承認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但結論認為谷歌不應輕易提供其搜尋引擎,並指公司將對裁決提出上訴。
美國司法部早前於3月對蘋果公司提出訴訟,指控公司壟斷美國智能手機市場,同時於5月向網上購票平台Ticketmaster提出反壟斷訴訟。司法部亦據報於6月連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英偉達、微軟和OpenAI對人工智能市場的影響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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