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航處:4月7日起航班上禁用外置充電器及不得置於行李架

2025-03-25 10:04:25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503251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香港國際機場 FB圖片

鑑於近日發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有關的安全事故,香港民航處24日發出通告表示,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亦不得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或置於行李架上。

外置充電器不得置於行李架

香港民航處24日表示,非常關注近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以下簡稱「外置充電器」,又稱「充電寶」)有關的安全事故。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於3月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3月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處通告指,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四月七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多宗事故與外置充電器有關

今年1月28日,韓國釜山金海機場釜山航空一架原定飛往香港的航班,疑因外置充電器起火導致機艙嚴重燒毀。3月20日,香港航空一架原定由杭洲飛往香港的航班,因行李架起火需急降福州長樂機場,事故疑與外置充電器有關。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民航處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5-03-25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