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 2月19日將宣判

2026-01-14 10:04:35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601141韓國前總統尹錫悅(韓國總統府圖片)

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13日以帶頭發動內亂為由,向法庭提出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的量刑建議。法庭14日宣布,該案將於2月19日進行一審宣判。

檢方要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等8人涉嫌內亂罪一案結案庭審1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繼續舉行,此法庭曾審理全斗煥、盧泰愚、李明博和朴槿惠等4名韓國前總統相關案件。特別檢察組以帶頭發動內亂為由,向法庭提出判處尹錫悅死刑的量刑建議;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檢方要求判處無期徒刑。

檢方指尹錫悅不曾反省和檢討

《韓聯社》報道引述檢察官助理朴億洙指,尹錫悅背棄遵守《憲法》、為民爭取自由的職責與使命而實施緊急戒嚴,本質上侵犯國家安全和國民生命權,其目的、手段、執行情況都帶有反國家活動的性質;尹錫悅出動兵力佔據國會大樓和選舉管理委員會辦公樓,企圖向個別媒體辦公樓斷供水電,是反國家勢力破壞憲法秩序的重大事件,史無前例。

朴億洙稱,尹錫悅就其行為是否嚴重破壞憲法秩序和民主機制不曾反省和檢討。最大的受害者是面對獨裁和強權憤然而起守護憲政和民主的國民。尹錫悅出於掌控司法和立法機關而長期執政的目的宣佈緊急戒嚴,擅自動用應為國家共同體利益而使用的物力資源,犯罪情節極其惡劣。

結案庭審原擬於本月9日完成,當天首先進行證據審查程序的金龍顯方辯護律師在庭審中採取「拖延戰術」,導致尹錫悅方證據審查以及外界最為關注的檢方提出量刑建議等程序未能完成。

量刑時須嚴肅考慮再犯可能性

尹錫悅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後,韓國近30年來首名因內亂罪相關嫌疑坐上審判席的前總統,亦是繼全斗煥第二位被檢方要求判處死刑的前總統。檢方表示,全斗煥、盧泰愚曾因1979年12月軍事政變和1980年5月緊急戒嚴事件等被定罪量刑。盡管有這一歷史教訓,本案仍然發生。因此,對被告量刑時必須嚴肅考慮「再犯可能性」。

按照韓國法律,針對內亂頭目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指,雖然國際上上將韓國視為「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死刑仍可用於量刑和宣判。被告犯罪手段惡劣、毫無悔意,應「從重處罰」,因此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檢方還要求法庭分別判處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韓國警察廳前廳長趙志浩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10年至30年不等。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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